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找回密码
 加入联盟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联盟里懂法律的帮忙看下

[复制链接]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00
司法界定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
就LZ描述的情况来看,LZ其实也不具备胜诉的绝对胜算
所以如果上升到诉讼 ...

我的律师朋友和办案民警都说,只要对方签了调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注明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那对方手中就没了王牌,而剩下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这五万元他写收据的时候也注明了是治疗费用,虽然双方口头上都说是“多退少补”,但是我们也清楚,多退肯定不可能,但是少补的话,对方已经没办法追究我的刑事责任,那我就不需要再多忌惮他。
情况是这样吗?
Frings8 发表于 2012-2-27 13: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rings8 于 2012-2-27 13:15 编辑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00
司法界定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
就LZ描述的情况来看,LZ其实也不具备胜诉的绝对胜算
所以如果上升到诉讼 ...


哥们具体所说的拖字诀是什么。
另外,我讲下我身边的一个例子。我的表妹夫前几年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件,和胡搅蛮缠的保安打了起来,对方也是鉴定的受伤,也是眼部轻伤,在证据方面,监控录像上也只有本方打人的(当然是对方保安公司提供的),我表妹夫是当地人,也找了当地的刑警队长,公安局等,但对方公司施压很大,我妹夫被拘留了一个月以上,最后还是赔了款。
还是建议楼主找点靠谱的律师等人问问。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10
我的律师朋友和办案民警都说,只要对方签了调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注明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那对方手中就 ...

不,该合同不具备刑事效应
但依然具备民事追加效应
民事诉讼听过的吧?!
所以兄弟,不是签了就没后遗症了
说直白一点:只要其日后能通过医疗证明其伤势后续影响其日常生活且通过司法界定
那么继续提起民事赔偿依然可行,而且不排除追加民事诉讼的可能性
所以亲,你这次有点倒霉的,你也知道,现在的医疗和司法界定,可以有后门的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00
司法界定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
就LZ描述的情况来看,LZ其实也不具备胜诉的绝对胜算
所以如果上升到诉讼 ...

我朋友也帮我询问了法院的人,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最后走司法程序,法院的判决肯定不会有5万元,但是我也肯定是没有胜诉的把握,到时候法院会视情节的严重对我判决,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的牢狱之灾,也有可能考虑到事件的性质并不恶劣,判决缓刑,但是我可能就会从此背上一个案底。
另外那个调解协议是在派出所的协同下签署的,签署以后派出所就可以销案了,对方是不是就没法起诉我了?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Frings8 发表于 2012-2-27 13:13
哥们具体所说的拖字诀是什么。
另外,我讲下我身边的一个例子。我的表妹夫前几年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件, ...

我所说的拖字诀是在你把刑事变民事之后,在具体执行阶段
说白了就是赔偿那块
可以慢慢执行拖着
因为对方撤销诉讼了,无法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16
我朋友也帮我询问了法院的人,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最后走司法程序,法院的判决肯定不会有5万元,但是我也肯定 ...

所以我让你不要介入刑事诉讼
把聚众斗殴伤人致残的性质
降低到民事阶段
而后很多东西的操作都不一样了
这点你律师朋友肯定懂的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ong1777 发表于 2012-2-27 13:20
所以我让你不要介入刑事诉讼
把聚众斗殴伤人致残的性质
降低到民事阶段

是这样的,我朋友也和我说,只要事情能够不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地步,我就不会那么被动。对方如果能签署那份协议,就无法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上法院会有一个标准,5万元对于他的治疗和赔偿肯定是够的,当然这是建立在他伤情并不严重的基础上。如果他的伤情真有那么严重,那首先我想该我承担的我还是会去承担,只要对方的要求合理且符合实际。
rothai 发表于 2012-2-27 14: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扯这个啊,chenhong1777 说的没错,关键是不能弄成刑案,签的合同顶多在民事诉讼上有用,其实刑事诉讼法还有个条文就是给你这种情况准备的,只不过适用与否全屏检察院、公安局一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按我的观点你就算走上刑案,也应当适用这条)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算不符合第一项的规定,一百四十二条也给了检察院裁量空间

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othai 发表于 2012-2-27 14: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阿水 发表于 2012-2-27 14: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弟兄的没给凑点钱啊,其实就是钱的事?
以后别冲动了,和气生财,别人先动手必定有先动手的道理。你那个哥们要不就是嘴不干净要不就是下脚太狠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4: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水 发表于 2012-2-27 14:35
哥们弟兄的没给凑点钱啊,其实就是钱的事?
以后别冲动了,和气生财,别人先动手必定有先动手的道理。你那 ...

队友们也说了要凑钱,但是这个都属于个人意愿,多少都是一点心意吧,我也不能要求。
还有首先挑事的那个人就是最后拿板砖拍的那个人,他本不是对方那个球队的,是对方当事人找来的朋友,他首先动手打了我队友。而他拍我那下也属于是帮对方当事人出气。我们球队和对方的队长都认识的,以前也踢过几次比赛,就是因为双方都友好才会再约比赛,如果双方球队从开始就都不友好又怎么会再次约比赛。
阿水 发表于 2012-2-27 14: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消灾比心里有事耗着爽。

别人凑的钱也不要不好意思拿,你也不是为了自己受伤,惹下的事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4: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rothai 发表于 2012-2-27 14:33
当然,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谢谢,经过这件事以后我也学到了一点法律知识,对于以后肯定也还是有帮助的
milan 发表于 2012-2-27 15: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7 13:16
我朋友也帮我询问了法院的人,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最后走司法程序,法院的判决肯定不会有5万元,但是我也肯定 ...

没这么夸张了,你态度这么诚恳,又肯赔钱,法院没事判你刑干嘛,别自己吓自己了

点评

法盲,受害人不愿意调解可不就得判刑  发表于 2012-2-28 11:41
milan 发表于 2012-2-28 16: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milan 发表于 2012-2-27 15:56
没这么夸张了,你态度这么诚恳,又肯赔钱,法院没事判你刑干嘛,别自己吓自己了

都你这么讲所有杀人犯都得枪毙了?也要看情节的好不好,目前看来双方都愿意用钱解决的问题何必动用刑罚
mandy1982 发表于 2012-2-28 16: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歹我们岚岚也是学法律的,算是专业人士咯 [s:60]
我是不哭 发表于 2012-2-28 17: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认识人的话,做一个轻微脑震荡的诊断出来吧。
现在的状况是你打了A,然后被B打了。这是两件事儿,跟A不好了解的话,就从B身上找齐吧。。
我是不哭 发表于 2012-2-28 17: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伤确实可以入刑。你这情节就算判最多最多是缓刑。肯定不会进去的这你放心。但是有这个记录以后出国旅游都不方便还是算求了。
反正损失在A身上的就从B上找回来。这是两件事儿。分开处理。在A那边肯定是要赔钱的。这点没有疑义的

点评

赔钱省事。  发表于 2012-2-28 17:31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8 19: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milan 发表于 2012-2-28 16:44
都你这么讲所有杀人犯都得枪毙了?也要看情节的好不好,目前看来双方都愿意用钱解决的问题何必动用刑罚

现在对方也是希望能得到赔偿了事,但是这个赔偿的额度还是对方说了算啊,我没有主动权
 楼主| 程靓103 发表于 2012-2-28 19: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边的赔偿是很低的,就是我检查的一些费用,顶多加一些误工费什么的,办案民警说顶多也就是2000来块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3-29 01:03 , Processed in 0.035892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