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找回密码
 加入联盟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两女子在男同学婚礼上因敬酒互殴 一人被打骨折

[复制链接]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7-3-30 08: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03-30 02:05:18 来源: 劳动报举报

4937
分享到:
  • [url=]易信[/url]
  • [url=]微信[/url]
  • [url=]QQ空间[/url]
  • [url=]微博[/url]
    • [url=][/url]
    • [url=][/url]
    • [url=][/url]


(原标题:男同学办婚礼宴客两女子因敬酒互殴)

婚宴上本该喜气洋洋,不过令新郎没想到的是,两位老同学因为敬酒大打出手。晓蓉的左肱骨造成粉碎性骨折,构成了轻伤一级。最终洪某赔偿晓蓉25万元,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2016年9月3日晚,新郎罗某与新娘在静安区某酒店举办婚礼,洪某及晓蓉均受邀请参加。晓蓉被安排在本科同学一桌,洪某被安排在研究生同学一桌,两桌之间隔着一条过道。罗某先给亲戚朋友轮桌敬酒,将同学两桌放在最后。当晚22时许,新郎新娘来到同学桌敬酒。新郎先敬的是研究生同学,被缠住闹酒闹了很长时间。晓蓉桌上的一名男子走过去提醒新郎,晓蓉家在青浦,路程远,希望罗某夫妇先去他们那桌敬酒,好让晓蓉早点打车回家。但洪某一直纠缠着新郎,不让其离开。

晓蓉很不满意,就走过来理论。两人很快从相互指责升级成谩骂和推搡。晓蓉被洪某推倒后,洪某还骑在她身上打了几下。双方被拉开后,晓蓉发现左臂已经肿起,不能动了。经过诊断,晓蓉的左肱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2016年11月30日,洪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向派出所投案,承认自己酒后失手伤到了晓蓉,并赔偿晓蓉25万元。

静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一致,但是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事责任无法免除。因此判处洪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威悉传奇 发表于 2017-3-30 10: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研究生打本科生,这就是中国教育现状的切面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7-3-30 10: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打人者暗恋新郎,看着心上人就要成为别人专用象拔蚌,心里那个苦你们怎么会知道,于是找个借口发泄一下,不然哪来那么多的邪火与蛮力呢?!唉,女人何必为难女人,我们一样为爱颠簸在红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4-18 13:52 , Processed in 0.025546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