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manni
发表于 2009-12-13 00:23:36
菠萝的“情何以堪”其实是冤案
那个球其实不是越位球。
我看英文版的集锦里提到,规则是出球的时候接球队员还在本方半场的话,不存在越位问题。
所以那个球是好球,菠萝庆祝得理直气壮,没有任何令人难堪的地方。
jerry1016
发表于 2009-12-13 18:58:02
98年马达维基亚就是这样
krauser
发表于 2009-12-13 19:17:19
面对菠萝,我们一直在很有爱的“情何以堪”~
mmaff
发表于 2009-12-14 11:24:48
情何以堪也是爱之深啊
robbsic
发表于 2009-12-14 12:40:15
情何以堪是指的这事么?……
小百货
发表于 2009-12-14 12:50:18
情何以堪很努力啊
和弦而歌
发表于 2009-12-15 18:44:53
不管咋回事,只要是菠萝进球我们就有爱的情何以堪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