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
发表于 2010-7-2 12:17:30
引用第79楼帅帅KLOSE于2010-07-02 11:36发表的: 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哈哈 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汗-_-b
潘勇沉
发表于 2010-7-2 17:33:19
回 64楼(dq009) 的帖子
我永远对他们取得的成绩不以为然。
这些那些
发表于 2010-7-2 19:46:59
milch
发表于 2010-7-3 18:08:04
手心手背都是肉哦
dukelena
发表于 2010-7-3 18:16:00
凡是真正的义务,一定会被法律规定的。
比如抚养父母、兵役等等,其它的,都不是义务。
口口声声说义务,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这怎么能服人?
就像那么多NBA明星都选择夏天休假,而不是去代表国家队打比赛,这就说明所谓为国效力仅仅是权力,而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