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inis 发表于 2010-8-9 17:05:25

发张两年前的照片。我自己拍的!





我在南京Q群的名字比较难记,为了加深大家印象,果断自曝!
这是两年前踢球,因为喝了两瓶日加满,过于兴奋,门线救球。受的伤!

PS:欢迎拍砖,请勿模仿!http://www.gerfans.cn/bbs/p_w_upload/photo/Mon_1008/135_46ad12813445281d72de92e7a54fe.jpg

klinis 发表于 2010-8-9 17:06:55

忘记说了,我在南京Q群中的名字叫: 丽蝶天舞

热爱克林斯曼 发表于 2010-8-9 17:07:34

爷们!!!这个时候还想着拍照!!!

_Carlisle 发表于 2010-8-9 17:08:31



。。

PhilLahm 发表于 2010-8-9 17:09:23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8-9 17:09:27

日加满是什么酒?

热爱克林斯曼 发表于 2010-8-9 17:09:45

你说你自己拍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拍照,而是自己拿板砖拍的。。。
同情一下~希望别留下伤口。。。

klinis 发表于 2010-8-9 17:11:53

回 6楼(热爱克林斯曼) 的帖子

非常凑巧,在我小时候和别人因为抢糖,撞伤的地方(双眼皮中间,缝了两针)

德国,德国 发表于 2010-8-9 17:14:55

楼主这张照片和板凳是绝配。。。

热爱克林斯曼 发表于 2010-8-9 17:14:58

Re:回 6楼(热爱克林斯曼) 的帖子

引用第7楼klinis于2010-08-09 17:11发表的 回 6楼(热爱克林斯曼) 的帖子 :
非常凑巧,在我小时候和别人因为抢糖,撞伤的地方(双眼皮中间,缝了两针)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抢糖。。。
你那可怜的双眼皮啊。。。

铁掌水上漂 发表于 2010-8-9 17:15:23

引用第8楼德国,德国于2010-08-09 17:14发表的 :
楼主这张照片和板凳是绝配。。。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8-9 17:16:09

bayonet 发表于 2010-8-9 17:20:37

十八禁啊,未成年人果断禁看。群里名字确实有点难记,就叫你蝶舞吧

猪不跑 发表于 2010-8-9 17:21:32

震静了

Klin30 发表于 2010-8-9 17:23:32

那村的鸟儿 发表于 2010-8-9 17:30:56




血腥场面,儿童不宜。。

我喜欢—你 发表于 2010-8-9 17:31:07

看到这,膜拜啊!!

marcus 发表于 2010-8-9 17:55:56

纯爷们!

飞天神猪 发表于 2010-8-9 18:11:49

史上最血腥自爆,真爷们!!!

堕落伯爵 发表于 2010-8-9 18:25:56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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