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啊 大战之前还有工夫搞这个?不就转个图片嘛以后注明下出处就是了 用的找上纲上线吗?
围脖是什么东西 我等上了年纪的 若没那个MM 这辈子都看不到那种邪恶的图了。。。。
废话不说 我德必胜!! 万事和为贵。 后面几位老少爷们也别再说了!
总体来说,目前豆瓣、贴吧、天涯或者围脖如果用了别人制作或加工的图,一般的规矩都是说明转载或指明出处,这个没有法律规定,但也是目前网络上约定俗成的。
这个事情到现在应该告一段落了,大家也就不要再多说了。 版主难当,我不想多说什么了。飞猪都选择道歉了,兔兔也道歉了,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就是想跟那注重知识产权的朋友说,口口声声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能不能给人提出意见的时候讲讲说话的艺术呢?别上来就跟人家跟杀了人似的批斗,别人不是故意的,而你从心里想别人的想法了吗?你这么说话让谁都有反感的。
而且有些话发个短消息通知下别人不是挺好的?非得要把人家做的不对的事(况且别人也不是故意的),放明面上点明,然后像好不容易抓住别人小辫子似的挖苦吗?
还是那句话,我觉得大家都是喜欢德国队的朋友,没有谁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什么都能注意到,提示注意就可以了,其它的那些发泄的话会让别人心里难受,也是种“恶”,希望以后能多体谅别人,首先往好的方向想。 引用第18楼德乙新人于2011-02-08 19:50发表的 :
忍不住了多加一句,似我等屁民们饭都快吃不上了,还有工夫去扯什么版权法,在天朝被侵权的事还少了么?人还是活的快乐点儿吧,别太较真了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这话说得乐呵。。的确,爸妈天天给我施加以后就业的压力,唉,混口饭吃不容易~~做人也难,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而且还得了解一些非法律规定但约定俗成的条条杠杠,并时时牢记和遵守~~学无止境呐!
好好读书,才能天天向上。。网络神马的,都是虚的,口水战打得再惨烈,帖子人气再旺,被人贬的再低或是捧的再高,都不能让我在现实中去坐牢或是捞个一官半职~~对网友认真,我就输了
总归一句话,从这件事要吸取教训,不能太偷懒,网络上非原创就要注明哪怕不是精华
现实生活中更要严谨(这个我懂,我会好好学习的) 这件事版权根本不是主要问题,而是一个小版权问题引发的血案,引人注目的是神猪作为版主的一些行为。管理员锁贴,不希望事态扩大,而神猪道歉,起码在我看来是真诚的,如果能吸取教训,这件事过去了就过去了。不过我希望别的拉偏架的也适可而止,否则这个道歉贴也会变成一个争执贴。 神猪不够气场啊,呵呵。
看看C罗,射了就射了,哪管那么多。 飞猪,你做检讨道歉,要有诚意,最好还是手写,拍下照片上传,用你一手漂亮的猪脚字,去感动那些诤友们。有几位估计是人民日报级别的编辑,笔锋犀利、有理有据,批判和教化的功力给人印象很深 引用第28楼jerryhu于2011-02-08 20:51发表的:
飞猪,你做检讨道歉,要有诚意,最好还是手写,拍下照片上传,用你一手漂亮的猪脚字,去感动那些诤友们。有几位估计是人民日报级别的编辑,笔锋犀利、有理有据,批判和教化的功力给人印象很深 p_w_picpath/back.gif
手写的结果就是这样:
YY:
YYYY, YYYYYYYY, YYYYYYYYYYYY。。。。。。
不解释 向来转灵杰的帖,不鸟灵杰警告的人,路过。 飞猪真的是个很好脾气的人啊。 没有什么相关的朋友就别在这里添乱了。
神猪已经道歉了,这还是挺需要勇气的。
我们都希望尽快把事情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请大家配合一下。 两天没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啊?
“发生”即合理,另外成功都是踩着失败过去的。
猪版今天又如此有气量,挺好,今后一如既往的追随。 我觉得像看了一出剧一样 版主拥有管理板块的权力,拥有删帖和禁言的杀手锏,可与这些权力相称的是作为版主的义务,那就是民主--以广大群友的意见为己任,自由--塑造并维持一个自由讨论的良好氛围,公平--客观公正而不以个人好恶去对待一件事一个人,正义--不受感情影响,有一颗良心。
当权力和义务不相匹配的时候,问题就会接踵出现。所以版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大过年的,有些事情,低个头,笑笑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