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厚8
小时候,曾在课本上看过这样的描述:“中国是文明古国,在中国、埃及、印度、古巴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没有被异族毁灭过,而其他三个国家都遭受过灭国的噩运。”现在,经过仔细分析,我才发现,这种说法纯粹就是谎言!
其实,中国在元朝时,就是被蒙古给灭了。
也许有人会说,蒙古族不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吗?
是的,在中华56个民族中,的确包括蒙古族。
但这不等于,在元朝时,占领整个中国的成吉思汗子孙的那个蒙古族,和中国中的蒙古族是一个性质。也就是说元朝开拓者的蒙古族,根本就不是隶属于中国的56个民族,不隶属于中华民族一样。 元朝时的蒙古族,就和现在的俄罗斯人,韩国人和朝鲜人一样。
尽管在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中,也包括俄罗斯族和朝鲜族。
但你绝不能因此,就说中华民族也包括俄罗斯人、朝鲜人和韩国人一样。
其实元朝统治者蒙古族的继承者,应该是现在蒙古国的人。
而绝不应该是现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中的蒙古族。
感觉这应该是一个很简单的道路,可是,我念书时的教科书的编撰者,却将蒙古国的蒙古族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混为一谈了。 如果照此推论,那么古代俄罗斯公国的继承者,也不是现在俄国境内的俄国人,而是中华56个民族中的俄罗斯族。
古代朝鲜的继承者,也不是现在的韩国和朝鲜人,而是中华56个民族中的朝鲜族,也就是在吉林延边朝鲜自治区中的朝鲜族。
这种说法是多么的荒谬啊!
事实上,在元朝时期,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已经被现在蒙古国中的蒙古族,给亡国灭种了。
1905年,孙中山和黄兴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为政治纲领,也叫十六字方针。
此方针中的“中华”二字,就是不包括鞑虏,也就是不包括现在的满族的。 其实在孙中山时期,中华本质上的含义,就应该是指汉族的。
只不过当前在各种教科书中,为了某些特定的政治使命,将中华民族的意义给宽泛化了。
当然,民族这个定义,在不同时期,其外延和内涵也都有不同的指向的。
只是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的外延再宽泛,也是决不能包括现在蒙古国中的蒙古族、俄国中的俄罗斯族、韩国的韩国人、朝鲜的朝鲜人的。
历史是不允许说假话的。
尽管我所受的历史教育,其实充满了谎言和荒谬! 感觉熊猫比很多人还要幸福的多。
熊猫衣食住行都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熊猫还拥有良好的交配权,并且不受计划生育的限制,基本上是生的越多就越好。
感觉熊猫每天都吃喝玩乐。
其实熊猫看人,其感觉应该和人看熊猫一样,并不一定会感到太多的不适。
熊猫每天也不用工作,也不用为生计而忧愁。
如果让我在人与熊猫中作一个选择,我宁愿自己成为一只熊猫。 王博士话题变得好快 弘一法师在出家前,叫做李叔同,是大学的老师。
在当时,他也是高级知识分子了。
并且李叔同还有一个深爱他的日本妻子。
李叔同的生活,应该是非常滋润了。
可是他最后依然选择出家了。
很多年前,我还不理解李叔同的选择。
觉得他在尘世间有那么快乐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出家啊?
可我现在却很理解他了。
其实尘世所有的快乐都是虚妄的。
人世间最终极的解脱,应该是只有修佛了。 引用第5楼superkroos于2011-02-22 13:19发表的:
王博士话题变得好快 p_w_picpath/back.gif
想到哪就写到哪了 我大中国永存
因为灭我们的,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们就把他们当自己人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从编排体系上来讲就是完全错误的
何谈其他细枝末节 本来我是最爱德国的。
但我感觉,目前在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应该是瑞典、芬兰、丹麦、挪威这些北欧国家。
感觉这些国家更为民主,生活幸福指数更高。
有一点小国寡民的味道。
感觉自己现在越来越接近无政府主义者了。
现在越来越讨厌政府了。
感觉政党、政府和民族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祸害。
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是以前在德迷联盟中,看到一位网友转载的,说政党、民族、国家是最大的祸害。
很受启发。 引用第8楼superkroos于2011-02-22 13:23发表的:
我大中国永存
因为灭我们的,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们就把他们当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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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将来中华民族会增加到57个民族,新增的民族叫做大和民族。
这样,抗日战争就会变成天朝的内战了,南京大屠杀,其性质也就等同于扬州十日了。
这样,天朝所遭受的历史耻辱,便会被大大的轻描淡写了 引用第9楼安联の雨于2011-02-22 13:24发表的: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从编排体系上来讲就是完全错误的
何谈其他细枝末节 p_w_picpath/back.gif
关键其根本出发点并不是记载和说明历史,而是为了维护某一政党的统治 我理想中的世界是大同的、众生平等的。
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种族、民族、国界之分。
以前因为受过很深的愚民教育,感觉欧美等国所倡导的“人权高于主权”是错误的。
但现在越来越明白,人权的确是至高无上的。
人权是无国界的。
而主权是什么呢?
不过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如果一个国家像希特勒统治时的德国,或者像某个时期的朝鲜,那么这个国家所谓的主权,不过是个人独裁的遮羞布罢了! 一个理想的国家,应该为其公民提供良好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公民生活在国家之中,应该有足够的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应该包括人身、财产、政治权利多方面内容的。
比如,公民走在大街上,不至于被城管、公安等人员,随意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自由。
公民应该享有生育的权力和自由。可以生一胎,也可以生多胎。 当一个妇女有一个子女后,再怀孕的时候,不应该被有关部门给强制堕胎。
强制一个妇女堕胎的政府行为,在人类历史上,都是极其罕见的。
根据生育学,胎儿也是有生命的。
一个胎儿来到这个世界,是没有任何政府和个人有权力去强迫其母亲堕胎的。
如果这样做了,就是赤裸裸残酷的谋杀。
世界之阴毒行为,难以有其右了。 在一个理想的国度,每位公民都有受教育权。
特别是儿童,不能因为其家庭贫困,就令其辍学。
不能因其父母社会地位低,就导致其上条件差的学校。
在一个理想的国度,每位公民都有其就医权。
当其生病的时候,应该得到良好的医治。
不能因为病人没钱看病,就导致其默默的等死。
如果病人没钱,国家应该出医疗费。
人命重于泰山。
一个理想的国度,宁肯不去举办奥运会和世博会,也要省下钱,为自己国度的公民提供医疗救助。 大雄之言甚是! 引用第17楼大雄于2011-02-22 14:03发表的:
王宽厚,拿民族问题撒气,大雄以为甚是不妥!
满、蒙、藏、维、汉诸族之间,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这档劳什子问题,哪里讲得清个所以然?!
你说,满蒙曾大肆虐杀过他族;也有人会说,冉闵也曾大肆弑杀过胡羯!个中恩怨是非,哪里说得清道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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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对民族杀戮的事情,不是特别感兴趣的。
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历史。
不要为尊者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