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Bayern
发表于 2011-4-15 12:36:50
引用楼主juninho于2011-04-14 19:47发表的 强力要求取消掉右侧那个坑爹的广告 :
联盟出于商业上的考量,在论坛里搞广告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做的如此过分。
在顶部出现广告就行了,还要在论坛所有版块每层楼里都要出现。
请问联盟的高层是否想过非拜仁球迷的心情,你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你不喜欢的东西。
以前不喜欢拜仁只要不去拜仁版不去攻击拜仁就可以得个清静,现在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必须接受看到这玩意的事实。
没错,我可以通过IE设置屏蔽掉,但是从常理上来说,每次进论坛我都给改一次设置,换成是你会不会爽?
.......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右边那个可不是拜仁 是拜耳
恋之风景
发表于 2011-4-15 12:41:12
真的很眼花
而且怕点到
Lothar
发表于 2011-4-15 12:46:29
引用第38楼jtballack于2011-04-15 12:17发表的:
请问老大这个广告这么挂要持续多久?
p_w_picpath/back.gif
不知道。能不能做长久,取决于大家的支持程度和商家对咱们的认可程度。
Lothar
发表于 2011-4-15 12:48:57
引用第41楼恋之风景于2011-04-15 12:41发表的:
真的很眼花
而且怕点到 p_w_picpath/back.gif
点到了也没啥,不过是给他们增加了一个点击率。
不影响正常看帖子就行了。我觉得。
这总比新浪那种挡住了你想看的东西,要你关了按钮才能看的广告好多了。
yinaha
发表于 2011-4-15 12:51:52
先解决生存问题,再解决审美问题。
多多体谅一下,共渡难关。
dengzi17
发表于 2011-4-15 12:58:06
仓廪实而知礼节嘛,支持L大
畚箕
发表于 2011-4-15 13:05:35
纯支持。
陶知道
发表于 2011-4-15 13:11:39
引用第14楼热爱金属于2011-04-14 22:02发表的:
办论坛是要花银子的,很正常啊,理解万岁啊。
不过每层楼都有,确实夸张了点。。。
这个商家也很有意思,即使你广告做的再夸张,只要是山寨货。。相信大部分筒子都不会有啥兴趣。 p_w_picpath/back.gif
热指导不是广告中的男模么
huntercak
发表于 2011-4-15 14:52:24
要是我的浏览器插件把广告屏蔽了, 那商家就岂不是没有点击率而言了??
juninho
发表于 2011-4-15 16:18:50
引用第33楼女人杀手于2011-04-15 10:19发表的 :
一些东西做大做好才能够有造血功能的,有了造血功能才能持久长远的发展。请问你那个小论坛做大做好了吗?如果没有做到一定的规模,是不是还处在自我补贴阶段?我最烦一些人看着别人有所收获就觉得如何如何,却从来不肯去想想别人当初付出的汗水和努力,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不是谁都能赚到钱的,也不是谁都有钱赚的。
你不必烦恼,你应该烦恼的是怎么样把你那个小论坛做大做好,这样才能够让你有钱赚。而有些人做一件事情的目标就是为了理想,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造血功能和自我运营,有何不好?毕竟有了造血功能才可能持久和长久。
我要说的就这些,你可以关心你那个小论坛如何做大做好了,而不是在这里临渊羡鱼,你可以退而织网去了。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233,首先我的论坛不是用来赚钱的,因为论坛的作用只是用于线下活动的线上交流而已
我觉得只有掉到钱眼儿里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定律:论坛+广告=赚钱。我的论坛也允许广告,但是从来都是不收分文。
如果非要说赚钱那靠的就是线下活动,别的不敢说,仅一次活动几十万的收入是有的,根本不需要靠在论坛做广告来补贴。不过由于本身成本也比较高,所以利润倒也没赚多少
应该说只是一群人靠着爱做出来的东西而已,原本没想到赚钱,但越做越大为了能够有余钱在将来还能举办第XXX届,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做下去
当然我也不需要细说,因为这个论坛里很多人估计理解不了。请注意这不是嘲讽,本来就是隔行如隔山。
不过有上万人参加的活动,你非要说其活动的论坛是个小论坛我也没法反驳,因为的确离我心目中的目标现在还相差甚远
话又说回来了,我是德迷联盟的一员,没事的时候过来逛逛,谈谈球扯些不着边的闲事即可,论坛开着我就来,那天办不下去了我就混其他地方
我值得去烦恼嫉妒这里的高层赚到钱心里不爽?
我的标题是请取消右侧的广告,因为我不爽拜仁的广告打到每层楼都是。我有反过联盟做广告?拜托把眼睛睁的大大的看清楚一点,别莫名的就开喷
我发觉这里的某些人的确有受迫害妄想症,不爽一个拜仁的广告,就能联想出是对联盟工作的不支持,各种羡慕嫉妒狠
说句不要给别人定性,就能被说成否定别人的汗水和努力,看不惯别人有所收获
看来我在这论坛里经常被代表,以前就个叫寒冰倚天的货喜欢搞这套,最近没咋看到了,难道阁下是他的马甲?
花痴花痴小巴迷
发表于 2011-4-15 16:19:14
一点没觉得有影响,不看不就完事了。
感觉像有的人喜欢抨击电影植入性广告一样,我从来没觉得植入性广告对我有任何影响。
我看的是电影,他爱做广告做他的。
Lothar
发表于 2011-4-15 19:33:49
引用第49楼juninho于2011-04-15 16:18发表的:
233,首先我的论坛不是用来赚钱的,因为论坛的作用只是用于线下活动的线上交流而已
我觉得只有掉到钱眼儿里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定律:论坛+广告=赚钱。我的论坛也允许广告,但是从来都是不收分文。
如果非要说赚钱那靠的就是线下活动,别的不敢说,仅一次活动几十万的收入是有的,根本不需要靠在论坛做广告来补贴。不过由于本身成本也比较高,所以利润倒也没赚多少
....... p_w_picpath/back.gif
你们的本领我们学不来。
我们既没有组织过什么大型活动,也没有从会员身上赚过几十万块钱,甚至我们连赚钱的想法都没有过。
大家的方式方法和目的根本不一样。
德迷联盟就是这个情况,支持的,我们欢迎。不支持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完全按你的意思办。我们有我们的难处。但象你说的那样什么掉眼眼里了,就想着赚钱这类的话,我还是原话奉还。如果你是个老会员,应该能明白德迷联盟开办这许多年,有广告的时间才多长?德迷联盟自从04年以后,可曾用过会员们出一分钱?我们的义务付出在你那里就变成掉钱眼里了?我们但凡有些收入维持开销,我们都不会再去多想赚一分钱。你可曾看见过联盟的广告位出租信息?我们从前也不是没有做广告的机会,只是当时另有一个有偿新闻的收入,我们才没有做广告。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不过,现在的事情也真让我们寒心。我们不过就是加了条广告,在你那里就变成了掉在钱眼里了,整天光想着赚钱了。
不过,好在你还代表不了大多数人,看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我还是感到欣慰。
另有一点,寒冰倚天好也罢,坏也罢,你用一个“货”字来称呼,总是让人觉得不那么舒服。可能你自己不以为然,可能你自己对所有你不喜欢的人都这样。但在德迷联盟,我希望今后不要再看到你这样称呼他人,不管那个人是不是让你烦,是不是得罪过你。
别的不多说了,你是有本领的人,德迷联盟不讨你喜欢,你还可以去别处。就如同你说的那样。
juninho
发表于 2011-4-15 20:03:56
引用第51楼Lothar于2011-04-15 19:33发表的 :
你们的本领我们学不来。
我们既没有组织过什么大型活动,也没有从会员身上赚过几十万块钱,甚至我们连赚钱的想法都没有过。
.......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管理员,有一句我一直想跟你说
我是尊敬你的,从联盟那么多人都服你这点来看你也是值得尊敬的
但有一点问题我想指出,就是你也和不少论坛里的筒子一样,喜欢附会一些莫须有的事
PS:你是一个有社会经验的成年人,我相信你应该理解我的这句话是出自善意的
请你仔细的看一看,我是在回复女人杀手的帖子。我并没有反联盟的广告,但做为一个非拜仁球迷我有权提出自己的异议吧
我认为右侧的广告会影响到联盟非拜仁球迷的情绪,但是女人杀手同学就说我“看着别人有所收获就觉得如何如何,却从来不肯去想想别人当初付出的汗水和努力,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不是谁都能赚到钱的,也不是谁都有钱赚的。”
于是我回复他,我的论坛不是拿来赚钱的,请不要动不动就把这类事情跟钱牵扯到。
至于几十万的收入,我也说了由于成本太高,能赚的只能作为下次活动的经费,我真正靠这个的收入几乎一分钱没有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事业,我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做来玩,召集全国的同好一起来玩
我算是把我们的情况坦诚的说给他听,但是你去将其视为在和联盟的运营状况做对比,对此我只能深表遗憾
我的回复里有在指责联盟掉在钱眼里了么?我首先被人说自己是小论坛,要向联盟的高层学习,然后又被说成在各种羡慕嫉妒恨,我以我论坛的实际情况反驳他,这有半句是在讥讽德迷联盟的话在里面么?
我也是论坛的管理者,当然知道管理一个论坛的难处,所以我才提出了取消部分而不全盘否定的建议。可行就商量,不可行就给出理由来。爱来来不来走的态度老实说毁了多少论坛了,我相信你身位管理员一定也比较清楚联盟已经流失了多少老会员。至于原因嘛,我觉得少找客观理由多看看自身的做法或许更实际一些。
至于寒冰倚天这个人,没错,我是这样称呼他。如果你看到了他某些言论我相信我这么称呼还是轻的。你说在论坛里不希望看到这样称呼他人我觉得是对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这种警告的对象都是这个论坛里的草民,身位联盟元老就可以无法无天不成?我是一个不喜欢投诉的人,之前在拜尔版和金属对战的事情你也是知道的,至于对这类事的态度,我是很坚决的,针锋相对是必须的。正如拜尔版之前的版主拉米劳的毛说的,有人已经杀进你家里来了,来不及找警察,只能先放狗。
当然,这属于对待每个论坛处理争端的方式问题,我只是表个态而已。
yinaha
发表于 2011-4-15 20:12:23
话说开了,就行了。
老L经营管理这个论坛前后8年,很不容易,现在服务器要开销,没有收入来源,又不想找各位会员们募捐,怕增加各位的负担,因此只好出此下策,请多体谅一下。
至于楼主也只是针对某人的帖子做了必要的回复,都别想太多了。说到寒冰,确实用货这个词不太好,还是修改一下为妥,不管你心里怎么想他,在站务在公开场合还是注意措辞。
以后该干嘛就干嘛,觉得这个论坛还有朋友,就常来玩玩,不要因为这点广告阻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