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ulzt 发表于 2011-5-17 21:22:16

民国时期的言论自由!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
  
   这是1912年5月20日,二十三岁的戴天仇在上海《民权报》发表一篇只有24个字的短论《杀》,却一连用了四个“杀”字,端的是杀气腾腾。年轻气盛的戴天仇只是为了反对当时初生的民国政府向四国银行团借债,熊希龄是财政总长,唐绍仪是国务总理,袁世凯是临时大总统,章太炎大概是赞成这一举措,被捎带上的。
  
   两天后,上海公共租界便以“任意毁谤”的罪名拘捕了戴天仇。虽然他第二天就被保释,但公共租界巡捕房以“鼓吹杀人罪”提起公诉。
  

   戴天仇后来以戴季陶之名为人所知。他于1912年3月在上海租界创办《民权报》,“日作千言,洋洋洒洒”,“措词激烈,读之令人兴奋”。从4月16日起,他在报上接连发表十篇《胆大妄为之袁世凯》,19日和20日连载《袁世凯罪状》,4月26日起又连续发表六篇《讨袁世凯》。仅文章标题就让现在的人开了眼界。
  
    但在当时,戴天仇被捕后,上海日报公会马上就提出抗议:“查言论自由,凡文明之国无不一律尊重,即报章之中有措词稍涉激烈者,亦宁置之而
不为过。”“此次无故逮捕是何理由,根据何种法律?”当然,最值得一提、也是最不可思议的是,被戴声讨的唐绍仪竟以国务总理的名义致电上海,为戴天仇说话,他的理由很简单:“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无论在这之前,还是在这之后,恐怕都没有比唐绍仪此举更能感动民族言论史的一幕了。
  

    5月23日、24日,《天铎报》以《戴天仇被捕记》、《戴天仇被捕再志》为题连续报道了这一件事。6月13日,租界会审公廨公开作出宣判:“共和国论虽属自由”,但“该报措词过激”,涉嫌“鼓吹杀人”,最后以“罚洋三十元”结案。而据胡道静《上海的日报》所说,戴天仇一出狱,即在编辑室墙上大书:“报馆不封门,不是好报馆。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

安联の雨 发表于 2011-5-17 21:24:48

整个社会要河蟹

flyrathabu 发表于 2011-5-17 21:32:39

民国有中央政府么??

拜仁◎lahm 发表于 2011-5-17 21:34:31

和谐社会 和谐中国~

梅苏特厄齐尔 发表于 2011-5-17 21:44:05

看鲁迅的待遇就能对比出来

豹II 发表于 2011-5-17 22:00:58

租界是中国吗

lucongjian 发表于 2011-5-17 22:07:11

丫胆敢诬蔑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病院伺候着。

135074522000 发表于 2011-5-17 22:07:48

戴季陶是党国元老啊

hong 发表于 2011-5-17 22:39:28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jerryhu 发表于 2011-5-17 23:25:34

引用第7楼135074522000于2011-05-17 22:07发表的  :
戴季陶是党国元老啊 p_w_picpath/back.gif


戴传贤不仅是党国元老和理论家,也是当年的才子,更是当年中共筹备成立的骨干,作为中国最早接触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之一,翻译过日版考茨基的《马克思资本论解说》(那年代中国人就是小学生,太难的学不通,很多东西要从隔壁高中学生日本那转来),主持起草党纲,简直就是核心之一了。可就在那一刹那,老戴发现不对了。。。 老戴属于那种自清末民初开始,就起起伏伏,断断续续地当着通缉犯和战犯的那类,不多见。

jerryhu 发表于 2011-5-17 23:31:34

说说21年前的任何人,不会有错,那年头都还没CP。现在有学识又有思想的人太稀罕。

cigarfish 发表于 2011-5-18 00:09:45

所以民国最后被我党搞掉了。。。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1-5-18 08:01:22

那时候是混乱时期

ericmoller 发表于 2011-5-19 00:14:21

小天猪,你还是太单纯可爱啊。

yuli1981 发表于 2011-5-19 00:52:35

这批人要是活在本朝,哼哼!

玉溪生 发表于 2011-5-19 17:25:43

戴季陶还有本菊与刀很出名。现在的人和那个年代的人比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如今在其位的只知争权夺位,贪污受贿,裸体做官,捞够跑路

墨林 发表于 2011-5-19 17:43:14

中国早已基本统一……

Selan 发表于 2011-5-19 18:18:19

这是北洋时期吧,可以算民国也可以不算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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