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yang830410 发表于 2011-5-19 23:21:32

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0000000

Markus 发表于 2011-5-19 23:23:11

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引用第40楼laoyang830410于2011-05-19 23:21发表的 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所以青竹受到了惩罚啊。
所以我就更不明白为啥飞天神猪还要不依不饶的一定要把别人往死里整了。

laoyang830410 发表于 2011-5-19 23:24:51

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000000000000000000000

Markus 发表于 2011-5-19 23:28:04

Re: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laoyang830410于2011-05-19 23:24发表的 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


我赞成你的提法。
但老杨,也想请你理解,看到个别歪曲基本事实,并且试图把矛盾往球迷立场上引的言论,不得不出来辩驳一下。
否则蔓延开来,又是祸端。说到底,这些都属于擦屁股的善后事宜。
要都像你这样通情达理,能真正客观公正的看待问题,大家都乐得自在啊。

laoyang830410 发表于 2011-5-19 23:35:44

Re:Re: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00000000000000000

Markus 发表于 2011-5-19 23:48:30

Re:Re:Re: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引用第44楼laoyang830410于2011-05-19 23:35发表的 Re:Re:Re:Re:Re:回 36楼(laoyang830410) 的帖子 :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这帖,我也不会再回了。无论如何,和平共处对大家都好。找事的受罚也是天经地义。

gerfans 发表于 2011-5-19 23:54:22

道理摆在哪里,事实也放在哪里,怎么会讲不明白?
每个杀人犯都还有自己的一肚子的道理呢,药家鑫还要上诉辩护呢。

当你心里有好恶的时候,你自然选择了一个方向。

你不喜欢青竹因而选择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神猪辩护。


有时间就好好高清楚,没时间就不要管了,作为联盟公务员发言还是谨慎点为好,多谢合作。

kaffon 发表于 2011-5-20 11:32:30

我穿越了吗?为毛这标题这么眼熟...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致管理员和广大会员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