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2-2-26 16:53:16
这件事儿上得按200多年前的重刑主义的原则办。
阿水
发表于 2012-2-26 16:59:28
真可怜啊,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一辈子是毁定了。
这样的案子应该重判,枪毙,坐个几年牢继续官2代,按你的生活,人家的一辈子可是永远不能重新开始了。
Valen圆尔哈特
发表于 2012-2-26 17:19:11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官二代,不就是个地级市局里的吗?
撑死也就厅级。
Valen圆尔哈特
发表于 2012-2-26 17:19:28
人太子党都很低调做人,这群龟儿子倒好
阿水
发表于 2012-2-26 17:21:52
县官都能给你整个大冤案。官不小啊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12-2-26 20:02:25
本帖最后由 没有梦的白 于 2012-2-26 20:46 编辑
这和药家鑫的案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这个更赤裸,而且人还没有死,不赔偿说不过,也绝对不行。
如果是法院判决不赔偿,如果是我是受害方的父母绝对告到高院都要说法,有时候人到一定时候不一定真为钱,要的就是一个公平的说法。
在石油单位,一个科级干部一年光收入就是15万以上,就不要说审计局这类还有很大的隐形收入的单位了。
拜仁的1号
发表于 2012-2-26 20:47:29
固然人渣还是那个人渣,虽然那个官不是多大的官,重点在于这个不怎么大的官也能如此自如的妨碍司法,导致案发这么久,什么事都没有,这才是可恨的...可恶不是他是官二代,而是他妨碍司法
巴德大帝
发表于 2012-2-26 21:04:15
LS说得不错,哪个阶层都有疯子,不过现在问题貌似在于因为他的身份没有受到应有惩罚。。。更何况本朝社会分化。。。其实我要是受害人父母估计不会走司法途径。。。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12-2-26 21:05:48
拜仁的1号 发表于 2012-2-26 2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固然人渣还是那个人渣,虽然那个官不是多大的官,重点在于这个不怎么大的官也能如此自如的妨碍司法,导致案 ...
刚才看了视频,这件事在安徽的影响很大,电视台最近多次去采访了,
公安局说没用妨碍司法办案,但实际肯定会有妨碍,比如他的父亲写的那个协议,还叫受害方同意陶某取保候审,而且五个多月了这件事都还没有实质性的解决,这个又怎么解释呢?
一再网上爆出来后他父亲就马上惺惺作态的发围脖道歉,这不是明显的不打自招迫于压力吗?
陶某的父亲是合肥审计局的办公室主任,母亲是规划局的财务处处长,这些可都是掌握了一定权利的官员。当然官说不上很大,但是有实权。
两年夫妻一年的光正规收入绝对不会低于30万,就更不要说隐形收入了。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12-2-26 21:08:33
巴德大帝 发表于 2012-2-26 2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S说得不错,哪个阶层都有疯子,不过现在问题貌似在于因为他的身份没有受到应有惩罚。。。更何况本朝社会分 ...
估计开始也并不想走司法程序的,但是后来人家叫他们签那个取保候审的协议书他们没同意然后人家断费断医后没办法才不得不走司法程序的。
jerryhu
发表于 2012-2-26 21:49:43
无不报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