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杨浦不和谐了。。。
老拳小时候住的棚户区。某户人家不和谐了。请有关部门迅速处理,以免事态恶化。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是古人留下的俗语。杨佳、钱明奇业力循环以恶制恶用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这句千年流言,很钦佩他们那视死如归斗人的胆识和超强的勇气。
永生不会忘记2008年6月12日杨浦区人民政府雇用的恶保---於强在区政府内给我留下的“伤痛记忆”,(因为房屋被抢,去区政府鸣冤,被区政府信访办雇用的恶畜强行拖进区政府内对我拳打脚踢至胸腔积液)。事后,区政府领导竟然熟视无睹就当没发生过一样毫无作为。曾经我还傻傻的坚信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总以为人民法院应该是为人民当家做主的地方,但事实最终又无情的粉碎了我的信念。
三年来,我不断地用理智的方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喊冤,却始终未能把法院的大门给敲开,法官先是不接我诉状不理睬,后又假惺惺地指导我怎么写诉状,最后又以一张裁定书不予受理了结。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民告官的冤案统统不予受理。好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刺死城管的夏俊峰居然被法官以六名证人和被告口供不同不予采纳,可笑之极。在这个法律不是挡箭牌的国度,官员的权利可以大过一切法律。老百姓再有理的胳膊也拧不过人民政府这条无理的大腿。一场仇恨,铭心刻骨让我整整痛恨了三年,即便是在睡梦里,依然没有消磨我“复仇”的意志。
小人物於强,只不过是一只对主人摇头乞尾混口饭吃的哈巴狗,真正的始作俑者是杨浦区人民政府的那些恶官。什么样的政府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弱女子我生的不伟大,死时一定得光荣。。。。。
百度了一下这个于荣华,发现08年天涯就有人发帖了。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41/1/999616.shtml 不如当年北大门口那个牛逼 没去上海的时候总觉得是拆迁的错,去了以后发现更多的是拆迁户的错。 这下没有当官的敢去他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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