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不跑 发表于 2012-5-28 10:53:45

【通告】关于RocketZ 阿水 两位会员被列为我版不受欢迎ID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猪不跑 于 2012-5-28 11:53 编辑

      首先对大家道声抱歉 那场刻骨铭心的失利完场后一直在自我调整
      脸上的悲痛会被季节拂去 心底的伤口却只有被岁月铭记
      这一周 联盟里 微博上 很多挚爱红白的仁迷强忍着憋屈和泪水在激励球会呼喊自己
       正如我在版图里编辑的那句话
      Keep The Faith !
         我们不能倒下 信念无法崩塌
            整理心情 我们团结在一起重新出发 !



   
       一场刻骨铭心的失败 如大浪淘沙般 泥沙俱下 大多数仁迷心魂俱瘁 扼腕叹息于偶们钟爱的球队兵败家门

      比赛结束这一周以来 版里此起彼伏 大家用各种方式传达着自己失望心痛的情绪 大家宣泄着 争吵着 纠结着 然而在那个时刻 我们在版里看到了肆意妄为落井下石哗众取宠到极端的一些ID

      思酌良久 我决定不再容忍 从前对你们的一再容忍换来的是伤口上的盐堆 嬉笑怒骂本来平常 剑走偏锋不能识趣

      特此通告 此后 RocketZ阿水 被正式列为我版不受欢迎ID 在我版内无限期禁言 无意冒犯 BUT 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fealfcbayern 发表于 2012-5-28 11:00:48

本帖最后由 fealfcbayern 于 2012-5-28 13:40 编辑

支持!!!!!

CHAMPION 发表于 2012-5-28 11:02:56

可以再狠点

猪不跑 发表于 2012-5-28 11:04:17

CHAMPION 发表于 2012-5-28 1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再狠点

禁言了啊

dq009 发表于 2012-5-28 11:05:12

恩恩

zhou_heng 发表于 2012-5-28 11:05:18

可以再狠点

默克尔 发表于 2012-5-28 11:06:41

不跑辛苦了

king9798kl 发表于 2012-5-28 11:13:00

~~论坛需要不同意见~~人家也就是来水水~~自己淡定就好了~~

richard0cmj 发表于 2012-5-28 11:13:33

猪不跑 发表于 2012-5-28 11:15:13

king9798kl 发表于 2012-5-28 1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需要不同意见~~人家也就是来水水~~自己淡定就好了~~

相信我 你这句话我对自己说了无数次

schneider19 发表于 2012-5-28 11:18:44

确实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是他俩确实太离谱了。。。支持此决定。

lionkingcy 发表于 2012-5-28 11:20:08

支持!!!
哗众取宠和不同意见是有本质区别的。

superbayern 发表于 2012-5-28 11:21:33

非常支持!

freeyanhao 发表于 2012-5-28 11:30:54

支持版主!!!!!阿水就是那个“红太阳”头像的?

永远的皇帝 发表于 2012-5-28 11:33:15

老R本可以作为插科打诨活跃活跃气氛转移转移眼前矛盾的。。。。可惜可惜。。。以后少了一个乐子了

yuli1981 发表于 2012-5-28 11:33:17

没这必要吧,就当乐子看看不就行了,何必认真呢

克拉巴2008 发表于 2012-5-28 11:37:45

这说禁就禁了??不太妥当吧{:soso_e103:}

reissler 发表于 2012-5-28 11:41:09

以后可以混拜仁版了啊

安德烈许尔勒 发表于 2012-5-28 11:44:43

嘩眾取寵,辱駡和指責要有個度。誰也不喜歡一味被人說。阿水和老R都反擊過,也罵過髒話,但是想想有人說的,低級趣味的話就不傷人了嗎?

rothai 发表于 2012-5-28 11:46:34

R本来就违反了论坛规则,和言论自由无关。
拜仁版规
http://bbs.gerfans.cn/thread-174353-1-1.html

三 关于版内盟友的行为规范:仁版是我家 和谐靠大家。
   (1)尊重德盟其他版块,兼顾全联盟发展大局,努力营造全联盟安定和谐的氛围。
   (2)尊重盟友,文明规范用语,贯彻“有理、有利、有节”的行为准则。
   (3)严禁出现对拜仁本俱乐部、高层、教练员、球员等相关成员以及家属的人身攻击言论。
   (4)禁止的言论,如:轻论球迷资格、发表煽动性言论、“一言堂”、恶意讽刺、乱扣帽子、污言秽语等。
   (5)禁止之行为,如:歧视、排挤、中伤、挖苦、谩骂、诽谤、侮辱、挑拨是非、寻衅滋事、集群围攻等。   
   (6)严禁“血统论”、“种族论”、“肤色论”、“性别论”以及其他带有歧视性的言论。
   (7)严禁其它一切形式的破坏拜仁版环境、气氛的行为,版主将对违反本规定者酌情进行警告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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