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厅长:不要来广东犯罪 这里是罪犯地狱
2012-08-13 10:46: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15973人参与6(6)
核心提示:8月12日下午,广东公安厅长梁伟发对广州警方处置“8·11”劫持女童事件表示赞赏。梁伟发称,“不要来广东犯罪,这里是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狱,是广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天堂”。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4/42/427BE9D0473EACD89403FCADAECAF312.jpeg
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向一枪击毙嫌疑人的狙击手"阿华"竖起大拇指。
就持刀男子劫持伤害女童被击毙事件,12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的委托来到广州市公安局,慰问了“8·11”劫持女童事件全体参战民警。梁伟发表示,事件处置得非常好,指挥非常棒,措施是正确的,一定要在广州全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大力弘扬“8·11”事件处置精神,弘扬广东公安的精神。
目前,受伤女童情况稳定。
“不在花都处置就是要和疑犯周旋”
12日,梁伟发在慰问会上表扬了广州花都区狮岭派出所副所长胡杰钊“挺身而出,智勇双全”。对于有质疑指“警方为什么不在花都就地处置,而是要在广州火车站处置疑犯。”梁伟发表示,“就是要用这段(从花都前往火车站)时间跟疑犯周旋,做疑犯的思想工作。”
特警最终将疑犯击毙,梁伟发表示,公安机关做到了仁至义尽,是迫不得已才果断出手。“我们给疑犯做了大量的工作,警方的做法完全正确,非常好。”梁伟发还对击毙疑犯的花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特警中队狙击手“阿华”(化名)伸出了大拇指“你打得好,打得准,一招制敌,你是好样的!”
会上,梁伟发着重指出,广州市公安局要根据有关规定,对“8·11”事件的参战民警予以表彰,“该立功的给予立功,该奖励的给予奖励,该表扬的给予表扬。”
“广东是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狱”
梁伟发指出,“8·11”劫持女童事件的处置充分体现了广州市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力抢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
“不要来广东犯罪,这里是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狱,是广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天堂。”梁伟发说,广东公安要借“8·11”事件激励斗志,把“南粤亮剑012战役”打得更响。
“当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这种暴力性犯罪行为应予以及时制止。”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表示,“8·11”事件的参战民警通过平时的苦练,在关键的时候敢于开枪,保护人民群众安全。谢晓丹表示,广州警队今后会加强有针对性训练。
慰问会现场,省公安厅、广州市局的领导分别向参与“8·11”事件的主要参与人员发放了慰问金。随后,梁伟发等一行人又前往医院看望受伤女童,目前伤者情况稳定。
特写
狙击手卧射一枪命中
特警“阿华”从警16年,含蓄内敛
12日在广州市公安局见到了击毙嫌疑人的特警“阿华”,当日他持微型冲锋枪卧射,一枪命中。身高约1.75米的他身体健硕,短平的寸头使他显得沉稳内敛。当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对他的英勇表现加以赞许时,他用坚定的眼神表示感谢。据了解,“阿华”加入广州警队已16年,在2006年调到花都区治安大队前一直在广州市特警支队工作。
慰问会上“阿华”话语不多,他用沙哑的声音说:“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本人只是尽心尽力履行了一名特警的职责,通过这次事件,我在以后的训练中一定要不断的加强训练,练就一身硬本领。”
通报
越秀区检察院确认开枪合法
12日,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小明通报了“8·11”劫持女童事件的经过。江小明表示,劫持事件发生后不久,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就作出指示,组织多警种、多单位进行处置。
江小明称,当天上午9时许,按照嫌疑人的要求,民警将警车驶入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嫌疑人劫持女童下车,进入地中海商场。9时15分,嫌疑人情绪失控持刀割伤了女童的颈部。为保证人质安全,特警果断开枪,当场击毙了嫌疑人,并将伤者送院救治。
下一步,广州市公安局将继续调查走访相关取证工作,查清案件的情况。越秀区检察院到现场确认,警方到现场开枪是合法的。
(本文来源:人民网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07/end_i.gif 责任编辑:N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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