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ss如此值吗
对啊,那么死在建设工地,死在煤矿的人没人管
却要去为这几个SS在这里哭天抹泪
不知道LZ这帮人怎么想的,怪不得中国李天一,毛新宇之类的各色红二代人多
无知是有群众基础的 SS----这个词用的好,呵呵
连SS都不如,起码SS有理想 政治宣传而已 本帖最后由 crazyelf 于 2013-4-8 04:19 编辑
在这个帖子里,我居然看到了最没有逻辑的人在谈逻辑,还在试图用逻辑训斥人。。。
本不想再起口舌之争,但实在忍不住为楼上几位愤愤不平,说几句公道话还总被人喷。
很多时候当你觉得和对面的生物无法用语言交流的时候,什么道理,什么逻辑都没有用了。不如干脆由它去吧。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3-4-8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S----这个词用的好,呵呵
连SS都不如,起码SS有理想
理想是个中性词,每个人都有理想,若如此判定元首、斯大林、波尔布特之流岂不是理想的典范? 本帖最后由 battleshiper 于 2013-4-8 18:49 编辑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4-8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啊,那么死在建设工地,死在煤矿的人没人管
却要去为这几个SS在这里哭天抹泪
不知道LZ这帮人怎么想的 ...
人道主义讲,对于遇难个体及其家人表示哀悼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不过,非要给光环,偶就不大同意了,而且原因还未查清就给戴了顶“英雄”的帽子,好像天朝但凡出了这类事情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都是“英雄”,是不是太不严谨了,那个|赔偿|也有点意思,只能呵呵了。至于ss的事情,伟大的徐向前元帅早就教导天朝人民了,天朝人民就是不长记性,咋办啊? 是躲避民房而牺牲的?好男儿
表示下同情,应该有一套制度来对他们进行赔偿,也不能凭着感情讲赔多少多少,现在你一时情绪来了赔到很好,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没有这个新鲜劲了赔的就少了,还是要有一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则制度来,这样对大家都公平些。
不过楼主的这个条件可能是很难了,虽说每时每刻都在讲很多东西都重要过金钱,但现实情况却大不一样,钱实在是过于重要了! sadpig323 发表于 2013-4-8 18: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躲避民房而牺牲的?好男儿
表示下同情,应该有一套制度来对他们进行赔偿,也不能凭着感情讲赔多少多少, ...
你这个说的倒是不错
任何无法用市场自发调节的经济行为,都应该有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来规定,不然的话牺牲的人那么多,凭什么为建设城市牺牲的农民工就无所谓,为军队事业牺牲的SS就是英雄,就该各种补助。。。
暂且不论LZ说的是不是英雄,就假设完全是吧,相比于给予其亲属过多的经济补偿,更应该做的是完善相关管理,避免以后有同样的牺牲发生,但天朝人一直有个思维惯性,就是习惯于给已死的人更多关注,而不是去关注让生者怎样能避免同样的灾难,这点在对葬礼的重视程度上也可以看出来。 真正的平等其实不存在。
农民工对城市发展的确也有很大的贡献,但以个体来看,赔偿给他们必然少很多,而且也只能这样,在其他很多国家也是这样的。同样是生命,但在涉及到金钱后就不再平等,一个受过训练的飞行员得到的赔偿肯定会多很多,这样也是合理的,如果强行要求其和农民工所得到的赔偿一样,只会给社会结构带来更大的冲击。
中国现在的状况也无法做到什么都完善管理,那将会把成本增加到无限大,到时候很多项目进度都会拖慢,人民的基本生活都可能会有问题!这个不是说谁冷酷或者没人性,是没有办法,国家人太多,想让每个人都吃饱就不容易了。拿食品来打比方,大家肯定记得以前外国专家看死我们中国的食物不能自给自足,但后来我们做到了,但同时也多了很多添加剂,我个人感觉是不加添加剂,可能真的很难保证十几亿人口的温饱。
只是某些商家做的过头了。
中国的法律其实严格过很多国家,但执行力度太差,还不如宽松点,执行严格些,那些达观贵人应该多想想怎样利用合同或者法律合理的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方面,合理的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公然撕毁合同、践踏法律,这样做感觉不上档次!而且这样做的人,即使曾经的权力再大,大部分人也没个善终。
就好像拖欠民工工钱一样,你可以利用你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去玩一些资本游戏,但把民工的工钱都当作利润来源就似乎太无耻了点。挖煤的老板也一样,可以赶,可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让煤矿工人在安全措施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但出了事情得尽力营救,真没办法了也得赔偿到位!所以一直不理解温州动车事故后,干嘛急着埋车,尼玛得做点事情先啊!
感觉现在老百姓和既得利益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难以调和,老百姓的要求越来越不切实际,权力阶层在某些事件后的反应和动作越来越匪夷所思,其实不如大家接受这样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但都学会在这个不完美的社会里尽量的遵守规则制度,这样生活的都会比现在好。 非战争期间,军队人员的死亡,不应该上纲上线到“英雄”层面--------如果一个社会能平静的把这种死伤理解为“工伤”,那倒还正常些
这两个飞行员和西南山区一个滑竿医生相比较,精神层面上,后者更显其价值 非战争期间,军队人员的死亡,不应该上纲上线到“英雄”层面--------如果一个社会能平静的把这种死伤理解为“工伤”,那倒还正常些
这两个飞行员和西南山区一个滑竿医生相比较,精神层面上,后者更显其价值 sadpig323 发表于 2013-4-8 22: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正的平等其实不存在。
农民工对城市发展的确也有很大的贡献,但以个体来看,赔偿给他们必然少很多,而 ...
既然你认为应该按个体价值来决定赔偿力度,那我不反对
可几个SS的个体价值很大吗?
比如温州动车出事后,如果上边有一个养活了几千人的大企业家,是不是应该赔偿也是平民的几千倍呢?
我不是说我认为人死后,赔偿得按照生前价值按比例来,但我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人死了,到底是等价还是不等价,要是等价,你有理由吗?
要是不等价,按什么不等价?
不过,无论如何,几个和平年代的SS不值得那么高调称颂,LS老衲说得对,其精神价值比滑竿医生差很多,要论实际经济价值,比他们高的但接不到合理赔偿的也比比皆是 不等价应该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
如果是在从事同一项工作,赔偿应该相同,温州动车不是工作中的意外,所以不管个体价值多大,赔偿也应该相同。飞行员是在驾驶飞机的时候出事,社会也认可他们工作的价值大过农民工的工作价值,所以赔偿会多些。(讲的通俗些,就是钱的事)
这些话讲起来好像有些混账,但社会是这样运作的,而且也有其自身的道理。我的观点是尽量的维护大家应有的权利,把可以做到的做好,而不要每天去梦想一些完美但不现实的东西,因为这样会导致情况更加糟糕。
至于谁比谁道德更加高尚,我不想讨论,游医的出现也是因为制度不好的产物,那几位飞行员坚守自己的岗位,做好了本质工作,就值得尊敬了,游医当然也值得尊敬,但是人为的去区分谁更加值得被人尊重,这似乎很不妥,球赛是一定要分个输赢的,道德也要分?精神价值也要分个高低?抱歉,我理解不了! 多说一句,死者为大!
不管是民工还是飞行员走了,大家为此感到难过都符合一个人类的基本感情,这个帖子讲的是这两位飞行员,还要在此贴中分析他们其实没有多了不起似乎过于残忍!
言尽于此。 现实生活中见到妹子都不敢搭话的屌丝男,只能到BBS上撒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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