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su_su 发表于 2013-4-23 08:31:51

要是能在日本海那边有个出海口就好了!

cheufan 发表于 2013-4-24 06:24:49

鸡屁股少了一块,看着别扭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4 07:51:04

smzjh 发表于 2013-4-22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怎么不说TG得到了西双版纳???
老山,法卡山,都在TG手里。
文章基本上以谎言为主

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只许说好不许说坏?主贴说的难道大部分不是事实?用芝麻显示伟大,选择性无视西瓜,真心不好玩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4 07:54:08

本帖最后由 battleshiper 于 2013-4-24 08:07 编辑

smzjh 发表于 2013-4-22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藏南,TG就没有实际控制过
长白山天池一人一半,
白龙尾岛和长白山天池,都要问问李德胜
就知道就会用这个逻辑反驳,问题在于,你不控制不等于你去签约承认是别人的,按这个逻辑钓鱼岛之流直接签约就完事了,且不说很多地方比如缅甸那边那一坨可是老毛打跑了国民党反动派以后送给缅甸的。大清国都知道割地不写功德碑,天朝呢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7:54:45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7:58:32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7:59:33

费舍尔-斯密 发表于 2013-4-24 08:01:28

风尘浪子 发表于 2013-4-23 06: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咱们自己说中国面积世界第三,也不知道把自己面积算多了还是把美帝算少了,貌似外面都说米国面积是世界 ...

美帝第四是不算五大湖,算五大湖是第三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4 08:04:20

本帖最后由 battleshiper 于 2013-4-24 08:14 编辑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藏南,你还是要追问李德胜
问别人干什么?只问问老毛:它有决定权。记得有过这么个说法,大清国、北洋、国府,签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虽不得已但也可恨)都是被打的和实力差距,对象基本都是当时的一流强国及其后边跟着喝汤的小国,到了老毛这里就不一样了,试问:金太阳国 缅甸 越南 巴基斯坦 印度 尼泊尔之流在当时算是几流强国?在战事中老毛难道输了?所以一切的辩解都是徒劳,老毛时代是意识形态为先导国家利益是资本,后来:戴秉國:中國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其次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三是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4 08:06:57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缅甸那边那一坨,当时都是荒山;怎么不说拿回来的西双版纳是一年三熟的土地???

难道高黎贡山以西那些不是良田?还有别用这个逻辑了,割地就是割地,

费舍尔-斯密 发表于 2013-4-24 08:16:31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4 08: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别人干什么?只问问老毛,记得有过这么个说法,大清国、北洋、国府,签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虽不得已但 ...

老一代领导人的领土观念和今天不太一样,一来受当时国际环境所迫,亚洲国家普遍在二战前没有什么现代领土概念,有的连国家都没有,比如印度。所以,单纯的走武力决定的路线难免四面楚歌。二来,确实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对现代国家缺乏认识,心里还有那种天朝上国的治世思想:你给我面子,我让你点里子。老毛那首把山切三段送人的诗可谓胸襟气势极大,就是从一个现代国家领导人的嘴里说出来,让人觉得哭笑不得。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4-24 08:24:45

丢了土地就是败家子,这没什么好讲的!

smzjh 发表于 2013-4-24 08:54:47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4 21:27:11

本帖最后由 钱尘往事 于 2013-4-24 21:31 编辑

此文谬误和不实之处甚多:
“1. 1960年缅甸:《中缅边界条约》。 割让领土:江心坡,南坎,达拉克,果敢。失地面积(平方公里):18万。”
      所谓江心坡,大致可以认定为当年入缅远征军撤往印度途中翻越的“野人山”。在晚清这一区域大部分既不属于中国,又不属于缅甸,乃瓯脱之地,土著居民与中国政府之间基本没有管辖关系,就连“羁縻”都没有。无论是清政府还是中华民国政府,都从未对该地区实施过控制。把这块地方说成中国领土,我很配合此文作者的想象力,照这么来说,入缅远征军先回了一趟国再跑去印度的?
      所谓南坎,即“孟卯三角地”,是英国从清政府手中通过“永租”得到。新中国成立后与缅甸划定边界时,由于该地区有联通缅甸两地区的公路大动脉通过,若收回会对整个缅甸东北部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没有收回该地。
      达拉克……该地区位于克什米尔地区,和缅甸有什么关系?真是搞笑。
      至于果敢,是1941年中华民国政府与英国政府当成协议划归缅甸的,和新中国有什么关系?

“2. 1961年:尼泊尔:《中尼边界条约》。割让领土:喜马拉雅山南麓。失地面积:不详。”
      喜马拉雅山长着呢,这个“喜马拉雅山南麓”指的哪里?具体多大?有何历史依据?简简单单一句话就完了,那我是不是可以信口开河说尼泊尔把喜马拉雅山北麓割给了我们?

“3. 1962年: 朝鲜:《中朝边界条约》。割让领土:薪岛,长白山以南及一半的小天池。失地面积:不详。”
      薪岛原为鸭绿江中沙洲。日本建立“伪满洲国”时将该地划归日占朝鲜,日本战败后该岛由朝鲜实际控制,中朝划分边界时基本以实际控制线为准,因此划归朝鲜。
      长白山天池部分划归朝鲜,则是因为自明清以来,中朝两国的共识是两国以鸭绿江和图们江为界,且鸭绿江和图们江“两江同源”。在边界划定的实地勘察中,“两江同源”指向的是长白山天池一带,因此国界线划在了那里。
      以习惯边界线来看,中国边界有出有入。如果认为有争议的地区都是我的,那自然会觉得吃亏,实际上不可能一家通吃的,互有妥协才能达成一致。

“4. 1963年:阿富汗:《中阿边界条约》。割让领土:瓦罕帕米尔,巴达克山走廊地带。失地面积:2万。”
      1895年,英俄两国达成协议,私自瓜分了帕米尔地区,其中英国分到的部分即是“瓦罕帕米尔”,约为。建国后,新中国鉴于实际控制现状,划界时将该地划归阿富汗。而中国和阿富汗之间只有瓦罕帕米尔问题,没有什么“巴达克山走廊地带”。

“5. 1963年:巴基斯坦:《中巴边境问题协定》。割让领土:克什米尔,坎巨提。失地面积:9万。”
      这两处地方就太搞笑了,克什米尔和坎巨提和清政府有过朝贡关系,所谓“自居外藩”,根本不可能是中国领土。如果这都要说是割让领土,那我们“还割让”了朝鲜、尼泊尔等国呢。
      当然,条约中巴基斯坦将喀喇昆仑山口划归中国,该文倒是一点不提。

“6. 1965,1999年:越南:《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割让领土:白龙尾岛,老山,法卡山。失地面积:不详。”
      已经有人说过了,白龙尾岛当时属于交换性质,属于海权认识不足。而老山、法卡山纯粹是瞎扯了,驻防在那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去那里旅游的中国人民都要笑掉大牙了。
“7. 1996年:印度:《关于在中印边境实控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割让领土:藏南,达旺。失地面积;9万。”
      至今中国和印度的边界仍然是未定界,既然是“未定界”,自然是还没划定的边界。能把这个规定两国边防军在实际控制线的行动的“协定”理解为“割让领土”的边界条约,我很佩服该文的作者。
“8. 1999年:哈萨克斯坦:《中哈边界划分协定》。割让领土:察罕鄂博。失地面积:不详。
9. 1999年:俄罗斯:《中俄全面勘分边界条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了自清朝以来历史上所有不平等条约。失地面积:150余万。
10. 2000年:吉尔吉斯坦:《中塔吉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议》。割让领土:汗腾格里山。失地面积:不详。
11. 2000年:塔吉克斯坦:《中塔吉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议》。割让领土:北帕米尔。失地面积:27900平方公里。”
       这几条可以一起说,根源都是当年沙皇俄国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要说明的一点是,“不平等条约”仍然是符合国际法的。也就是说清政府签订条约所割让的领土,按照国际法都是有效的。
      从上世纪末至2011年,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相继签署边界条约。在实际控制线的基础上,收回了以下土地:
      从俄罗斯收回了阿巴该图洲渚的大部、银龙岛的全部和黑瞎子岛的一半,江东六十四屯和海兰泡未能收回;
      从哈萨克斯坦收回阿克哈巴河河源争议区、克孜乌雍克争议区、别尔克乌争议区、乌勒昆乌拉斯图河源争议区、巴尔鲁克山西麓争议地区、霍尔果斯河源地区和霍尔果斯河口地区,察汗鄂博、夏尔西里和阿拉山口地区一部分划归中国,一部分划归哈萨克;
      从吉尔吉斯斯坦收回汗腾格里峰、英沿争议区、琼乌散库什河河源地区东南方;
      从塔吉克斯坦收回乌赤别里山口段和乌孜别里山口以南地区的部分区域,北帕米尔地区因占塔国面积1/5,比重太大,未能收回。
      新中国并没有丧权辱国,而是收回不少被别国占领的土地。



综上所述,该文中所述多为谬误不实。希望以后诸君能加强认识,不要被这些错误误导。

raulzt 发表于 2013-4-24 21:33:37

我确信,这又是钓鱼贴!!!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4 21:34:25

justsu_su 发表于 2013-4-23 0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是能在日本海那边有个出海口就好了!

所以失去图们江口是很大的遗憾,现在图们江口不但有当年日本故意的淤塞,还建成了朝俄的边境大桥,基本封死了中国大型船只通过图们江进入日本海的可能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5 07:24:19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4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文谬误和不实之处甚多:
“1. 1960年缅甸:《中缅边界条约》。 割让领土:江心坡,南坎,达拉克,果敢。失 ...

真是很搞笑,按你的辩解,清国,北洋,国府一点指摘的地方都没有,很多地方都没实际控制,很多地方都是所谓权属不清,很多地方是当年地方和列强签的约,真不带这么辩解的,这是比烂的节奏,如果不健忘,老毛当年可是不承认不平等条约的,中亚那些找地图来对比一下一目了然。比如缅甸,当年恰恰是老毛派人打跑了国军然后送给缅甸的(还有高黎贡山以西的那些农田)这服务周到不?尼泊尔,老毛和那个尼泊尔人说一半一半吧,国土是丫的私产吗?金儿子国,偶就呵呵了,鸭绿江口,丹东本来能成汉堡,这回悲剧了。阿富汗,如你所说英鹅私分,老毛补一个承认手续,这……巴基斯坦就得了,当年老周和巴基斯坦签这个玩意,三哥还不乐意呢,因为都是英国人的“杰作”,麦克马洪印度那些咋就不作数?越南,那个就免了吧,认识不清?这不是讽刺老毛吗,难道他还不如蒋该死认不清地盘重要性?印度,战后一代武器打败了战时武器,然后,美帝航母编队进入孟加拉湾 老毛宣布撤退,太欢乐了,还有正是老毛雄赳赳气昂昂的时候印度悄无声息抵近麦克马洪线。好了,有必要重复一下:1:问题在于,你不控制不等于你去签约承认是别人的,按这个逻辑钓鱼岛之流直接签约就完事了,且不说很多地方比如缅甸那边那一坨可是老毛打跑了国民党反动派以后送给缅甸的。大清国都知道割地不写功德碑,天朝呢?2:老毛,它有决定权。记得有过这么个说法,大清国、北洋、国府,签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虽不得已但也可恨)都是被打的和实力差距,对象基本都是当时的一流强国及其后边跟着喝汤的小国,到了老毛这里就不一样了,试问:金太阳国 缅甸 越南 巴基斯坦 印度 尼泊尔之流在当时算是几流强国?在战事中老毛难道输了?所以一切的辩解都是徒劳,老毛时代是意识形态为先导国家利益是资本,最终目的是老毛想当教主,后来:戴秉國:中國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其次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三是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5 12:57:01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5 07:24 http://bbs.gerfans.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是很搞笑,按你的辩解,清国,北洋,国府一点指摘的地方都没有,很多地方都没实际控制,很多地方都是所 ...

呵呵,我只是指出顶楼文中的谬误不实之处,您这么激动做什么?如果我写的东西有错误或是您有不同见解,请您心平气和的指出来,可以讨论。上来就定性我是“辩解”,这算扣帽子么。

如果您仔细看了我写的东西,那应该知道:
(1)对巴基斯坦,我们不但没有损失还得到了喀喇昆仑山口;
(2)对越南,因为海权认识不足交换了白龙尾岛,我也认为这是一个失误,但在北部湾划界上,我们对该岛做了限制,不让它享有专属经济区,将损失减小到了最低,中国一直是个大陆国家,对海权的认识有个学习渐进的过程,而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您是要求当时的人未卜先知么?
(3)对朝鲜,与传统控制线有出有入,如果您只想占便宜不吃亏,那您不适合谈判,而适合喊口号;
(4)对缅甸,您要是仔细看了,就应该知道,除了孟卯三角地未能收回,顶楼文中所列的其他土地要么没有依据,要么早已签约确认,而那个“达拉克”更是笑话;
(5)对尼泊尔,这个我不大熟悉,文中所说的“喜马拉雅山南麓”范围太大,如此表述不清的文字,让人何从谈起?如果您对此比较熟悉,请说出那些“割让土地”的所在、历史依据等,为我解惑。
(6)对印度,都说了是未定界,还没签订边界条约,也就是还存在变动的可能,等有了确切的结果再喷吧。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5 18:14:55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5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我只是指出顶楼文中的谬误不实之处,您这么激动做什么?如果我写的东西有错误或是您有不同见解, ...

再次重复:如果不健忘,老毛当年可是不承认不平等条约的;问题在于,你不控制不等于你去签约承认是别人的,按这个逻辑钓鱼岛之流直接签约就完事了,大清国都知道割地不写功德碑,天朝呢?,以国际利益为本的做法是即便不是实际控制,但也不能签割地条约;老毛,它有决定权。记得有过这么个说法,大清国、北洋、国府,签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虽不得已但也可恨)都是被打的和实力差距,对象基本都是当时的一流强国及其后边跟着喝汤的小国,到了老毛这里就不一样了,试问:金太阳国 缅甸 越南 巴基斯坦 印度 尼泊尔之流在当时算是几流强国?在战事中老毛难道输了?所以一切的辩解都是徒劳,老毛时代是意识形态为先导国家利益是资本,最终目的是老毛想当教主,后来:戴秉國:中國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其次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三是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你该认真阅读这些,而不是纠缠于细枝末节。你应该站在国际利益角度看问题,真不知道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会有给割i地条约鸣不平的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4-25 18:22:45

钱尘往事 发表于 2013-4-25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我只是指出顶楼文中的谬误不实之处,您这么激动做什么?如果我写的东西有错误或是您有不同见解, ...
再次重复:如果不健忘,老毛当年可是不承认不平等条约的;问题在于,你不控制不等于你去签约承认是别人的,按这个逻辑钓鱼岛之流直接签约就完事了,大清国都知道割地不写功德碑,天朝呢?,以国际利益为本的做法是即便不是实际控制,但也不能签割地条约;老毛,它有决定权。记得有过这么个说法,大清国、北洋、国府,签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虽不得已但也可恨)都是被打的和实力差距,对象基本都是当时的一流强国及其后边跟着喝汤的小国,到了老毛这里就不一样了,试问:金太阳国 缅甸 越南 巴基斯坦 印度 尼泊尔之流在当时算是几流强国?在战事中老毛难道输了?所以一切的辩解都是徒劳,老毛时代是意识形态为先导国家利益是资本,最终目的是老毛想当教主,后来:戴秉國:中國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其次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三是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你该认真阅读这些,而不是纠缠于细枝末节。你应该站在国际利益角度看问题,真不知道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会有给割i地条约鸣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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