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村民帮派“兄弟会”遍地开花 有官员加入
2013-06-16 05:28:27 来源: 燕赵都市网(石家庄)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E/E2/E2331372E174A94B60962DA199058F20.jpg
塘草村青年协会牌匾被没收。
南方农村报讯 “我们‘兄弟会’就是一个互相帮助的平台”、“它们(‘兄弟会’)不合法”、“‘青年会’凌驾于村委会之上”……这些不尽相同的声音都是对粤西普遍存在的一种组织的评价。
这些神秘的组织,或曰“青年会”、或曰“兄弟会”,已有多年的历史。没人说得清粤西版图上类似的农村青年组织到底有多少个,也没人统计过有多少人参加这些组织,人们对它们的看法也大相径庭。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走访粤西多地,试图还原这些组织的真实面目。
校长也入会
在遂溪,这类组织常被冠以“××兄弟会”、“××姐妹会”名称。阿强(化名)就是遂溪县城月镇“A兄弟会”的一名会员,他还是一所小学的校长。
“A兄弟会”成立于2010年4月,成立之初共有会员13人,设正副会长各一名,会员们是比较好的朋友,成立之前经常聚会,“后来大家觉得不如干脆结拜成兄弟,于是选定一个时间完成了结拜仪式。”
结拜的日子,成了“A兄弟会”每年固定的相聚日,所有会员都要参加。此外,“A兄弟会”每年还有其他2到3次聚会,但这些聚会不要求会员务必参加,一般安排在大多数会员空闲的时候,聚会的经费来自会员每年每人一百元的会费以及少数有钱会员的捐助。
对于阿强来说,他加入兄弟会,看重的是会员之间的相互帮助——这些帮助是无条件的。因为“A兄弟会”规定,无论是“红事”还是“白事”,会员都要有力出力,有钱出钱。
“红事”时,要求每个会员捐200块钱,而“白事”则是108元。这个规定并没有用文字记录下来,却被所有的会员铭记于心。即使“白事”发生在大年初一、初二,这个规定也没有被打破,“(按照迷信)这个时候别人是不敢来的,但兄弟会的人一定来。”阿强说。
兄弟会成员之间的帮助,并不仅体现在参加会员的“红事”、“白事”上,更多的是相互照应。“A兄弟会”规定,平时会员有困难,兄弟会须提供帮助。比如,如果会员家里有人生病了,兄弟会会派人前去看望;而如果自己没时间照顾,兄弟会则派有空的会员轮流代为照料。
今年正月,阿强的妻子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当他还没赶到事发点时,兄弟会的人已将他妻子送到了附近医院,并控制了肇事者。这让阿强很感动,“兄弟会的哥们比亲兄弟还要好。”
组织不是随便就可以加入的,以“A兄弟会”为例,它对新加进来的成员有一定的考查要求,“会做事、性格开朗、合得来”就是考察内容之一。也正因为如此,“A兄弟会”经过3年的发展仅吸纳了5名新成员,成员总数由2010年的13人发展成目前的18人。
而城月镇最出名的“十兄弟”兄弟会对新成员要求更为严格,该会成立已多年,但会员数一直保持在10个人,“‘十兄弟’里不是当官的就是大商人,外面的人很难加入,也不敢惹他们。”阿强说。
阿强说,在城月镇,诸如“A兄弟会”一样的各种兄弟会、姐妹会有十来个,成立最早的已有10多年历史,其中有不少兄弟会甚至有政府人员加入。而这些组织基本都在镇区,“镇区很多人都是从下面各村来做生意的,亲朋好友少,加入这样的组织可以互相帮助。”阿强分析道。
阿强同时还说,城月镇的兄弟会、姐妹会的会员一般都在20个人左右。在阿强看来,这样的成员数量能更好地执行兄弟会的各项规定,“人太多不好管理,人太少很多事又做不起来。”
架空村委会
在阿强的描述中,他所参加的兄弟会是一个朋友之间互助互帮的组织,他也认为其存在合理合法,“我觉得这么小的组织没必要到民政局去注册,并且我们没有拉帮结派去欺负别人,做的都是合法的事情。”
但阿强的说法,很多人并不认同。一位当地群众认为,这些组织明显不合法,并且在有些地方,名声很差。的确,在粤西有些地方,青年会的负面新闻屡见报端。
2007年9月7日,化州市杨梅镇利甲村的村民李亚旺等6人被茂名市检察院指控围攻、追打邻村水埠村梁益聪、梁家伟等人。警方赶到现场时,梁家伟手脚筋被砍断、膝盖骨被削去,后脑还有一处长达17厘米的刀伤,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梁益聪则被砍成重伤,另有两名水埠村村民被砍成轻伤。6名疑凶多是该村“青年会”骨干。
同样在化州,2012年2月12日,该市新安镇平田村李苗村小组的“李苗村青年协会”则被前村小组长举报称,该协会在民政部门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办公场所、公章和规章制度,许多成员平时都在外地打工,“村民捐了款,便入了会。”更有甚者“干涉村里政务,打击报复与他们不同意见的村民。”
同样在粤西城市廉江,该市横山镇256个自然村中,就有50多个村曾存在“青年会”组织,这些“青年会”规模小的有八九人,大的有二三十人,以保护本村利益为名,聚众闹事,甚至收取保护费,当地近年发生的几宗敲诈勒索案件都是“青年会”成员所为。
在吴川市,亦存在不少类似的青年会。该市一份文件如此描述:这些青年组织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打着“青年会”、“青年联谊会”等旗号擅自开展各种社会团体活动,他们以保护本村利益为名,干扰村委正常工作,甚至聚众闹事,给当地治安环境造成混乱。据吴川上潮到村一村民介绍,该村就有一个叫“潮青”的青年会,村民就认为它“不太正规,村委会也管不了。”
吴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位负责人则直陈,一些青年会的会长说话的分量比村长更重,青年会往往凌驾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之上。
显然,诸如此类的青年组织的功能远远不至于“红白理事会”。因此,如何正确应对这些组织便成了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解散与取缔
吴川市塘缀镇镇委书记林佰坚表示,在他2008年来塘缀工作前,塘缀镇就有“青年会”了,他们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作用,好的方面表现在集资修路上;而坏的方面则是通过非法手段与群众争土地利益,参与纠纷处理,有“青年会”甚至将村里的公章带走。
然而,不管“青年会”是好与坏,政府的应对,通常就是解散与取缔。
在今年5月份的清理活动中,吴川市政府就取缔了56个青年会,其中塘缀镇42个。4月26日,塘缀镇包括塘草青年会、杜屋青年会、小洋青年会在内42个“青年会”的组织负责人被要求与公安、民政和塘缀镇政府签订自行解散本村“青年会”组织,停止一切非法活动的保证书。这些“青年会”被宣告解散。
但这些组织解散后,成员何去何从,吴川政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和做法。
而在廉江市横山镇,政府同样取缔了各村的“青年会”,但是该镇党委书记林广德意识到,如果不建立一个正规的组织提供给农村青年作为活动舞台,类似“青年会”的组织还会出现,“共青团便是一个现成的平台。”林广德说。
因此,在廉江市横山镇,政府对此采取的做法是取缔各村的“青年会”,而后激活农村团组织,鼓励这些解散后的青年会成员入团,为农村青年提供活动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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