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09:56:30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08:12
你还没有解释你引用的关于踢足球的人的智商的新闻是怎么回事呢?

http://tieba.baidu.com/p/1414556982
现在很忙,跟你长话短说吧。首先,本人了解新闻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百度贴吧的转帖,当时我看到的是这样一篇帖子,里面清清楚楚写着“足球运动员平均智商83”,于是就转发过来了;其次如果这算篡改数据,那也是链接里那个叫“为艾痴狂”的id在恶意篡改数据,我只是负责转发过来,不知者无罪。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09:57:34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08:11
你显然忽略了前因后果,没有前面的不礼貌和讥讽,就不会有后面的骂人。

这方面,其实你也应该好好反思 ...

数据不是我篡改的,我百度贴吧一个叫“为艾痴狂”的id故意将“篮球”换成“足球”误导别人混淆视听,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了他的帖子,我也是受害者,要算账找他算去,你们诽谤我编造数据篡改事实根本是毫无道理的!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00:35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08:12
你还没有解释你引用的关于踢足球的人的智商的新闻是怎么回事呢?

再来说关于侮辱女性的问题,说“足球让女人走开”就等于侮辱女性?

照这个逻辑,那我们平常说的“头发长,见识短”等不等于侮辱全天下留长发的人?

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是不是等于孔子在侮辱全世界妇女和儿童?

McBasti 发表于 2013-7-5 10:05:01

本帖最后由 McBasti 于 2013-7-5 10:09 编辑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00
再来说关于侮辱女性的问题,说“足球让女人走开”就等于侮辱女性?

照这个逻辑,那我们平常说的“头发 ...

好吧我搞错了,编辑掉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05:05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09:56
http://tieba.baidu.com/p/1414556982
现在很忙,跟你长话短说吧。首先,本人了解新闻的渠道主要是通过 ...

不知者无罪?

在德迷联盟的这篇文章可是你贴出来的。

你把不知道对错真伪的东西拿过来为你的辩论作论据,竟然还说不知者无罪?连点歉意都没有?

如此这样,德迷联盟真的是不欢迎你。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06:23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09:57
数据不是我篡改的,我百度贴吧一个叫“为艾痴狂”的id故意将“篮球”换成“足球”误导别人混淆视听,我在 ...

你觉得你是受害者,你可以去百度吧找那个人算去。

但在德迷联盟的这篇文章是你贴的,你岂能一句不知者无罪就能搪塞得过?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12:55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00
再来说关于侮辱女性的问题,说“足球让女人走开”就等于侮辱女性?

照这个逻辑,那我们平常说的“头发 ...

那你常在家里和你家里的女性说“头发长见识短”吗?

你觉得对与你观点不同的女性说“头发长见识短”就能代表你正确吗?

难道你就认为你所说的完全是正确的吗?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16:13

McBasti 发表于 2013-7-5 10:05
好吧我搞错了,编辑掉

这位闪电专家一直是偷换概念的高手。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7-5 10:36:10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09:56
http://tieba.baidu.com/p/1414556982
现在很忙,跟你长话短说吧。首先,本人了解新闻的渠道主要是通过 ...

你自己转的自己就要负责
不知者无罪肯定不能帮你逃脱干系
不然你随便换个ID贴点啥东西,自己引用过来再说不知者无罪,不就天下无敌了。。。

不过绝大多数女球迷确实不能算球迷这个倒是事实

晖晖-安联的椅子 发表于 2013-7-5 10:40:25

本帖最后由 晖晖-安联的椅子 于 2013-7-5 10:46 编辑

楼主昨晚发的一个关于“足球,让女人走开的”的帖子被删了,我担心个人观点和见解不能与楼主分享,所以继续发在楼主的这个帖子里,呵呵。
咱就不甩文了,论坛也算是一个网络虚拟世界,每个人在此为了表达自己观点只是为了证明点什么,或者为了满足点现实世界无法获得的认可,那老哥也来白话两句:“足球,让女人走开”是一句谚语,没有错!!很多的谚语也没有错!楼主的举的例子也没有错!认为楼主的这句谚语侮辱了自己的那位女球迷最后骂了楼主,错了!!楼主说的那句:谚语仅仅体现的是社会的价值导向。老哥着实赞同哇,太对了!!谚语,没有绝对的褒贬,只有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对象内使用而寓意不同,含义不同。
楼主别生气,比如我说:楼主猪狗不如。如果你是只鸭,那这话没错,因为狗可以看家,猪比鸭值钱!当然,楼主是个文化人,这话对你说,那肯定错了!对象错了!
比如我说:楼主啊,你家媳妇的胸脯,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这谚语对楼主说,也错了!因为人家鲁迅先生说的是时间,不是胸脯,“地点”错了!
比如我说:楼主啊,别茅坑里插棍了(搅便/狡辩),如果楼主真的在茅坑里干这活呢,那这话个人认为没错。要是楼主这会正坐在客厅喝着茶看着电脑吃着香蕉,那这句谚语对你说,还是错了!场合错了!
谚语啊,真不是什么好玩意,还得分时间地点场合来说,真麻烦,这都让我用成什么样了您说!所以啊~在人人都能来的德国球迷论坛,在双方正因所谓见解观点不同的时候,对一个喜爱德国足球的女球迷说Get out(咱也洋气洋气)。楼主觉得,是不是跟我上面例子的前半部分很像?如果不是时间场合对象错了,那就是拿那什么深奥的社会价值导向来掩盖剥夺别人看足球喜欢足球的事实!(人家女人是喜欢足球不是踢足球,跟楼主的什么足球需要雄性荷尔蒙真没什么关系)。
话毕。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谚语都是有文化的人用的,像我这种没文化的人用不好,楼主对不起,我也就不跟你这茅坑里插棍了。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53:54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05
不知者无罪?

在德迷联盟的这篇文章可是你贴出来的。


如果我在明知是虚假文章的情况下还贴出来,那我承担责任没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不知道那骗文章的数据被楼主篡改过,你们应该找那个始作俑者算账去,盯着我一个毫不知情的中间人干什么?我也冤屈啊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54:30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06
你觉得你是受害者,你可以去百度吧找那个人算去。

但在德迷联盟的这篇文章是你贴的,你岂能一句不知者 ...

我在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没有详细认真考究真伪,这是我的错,但我针对的是你们诽谤我篡改编造数据,事实上我根本没有篡改,是那贴的楼主“为艾痴狂”在篡改数据,我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引用了错误的数据而已,你们因为这个质疑我的人品那是天下的污蔑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56:26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0:12
那你常在家里和你家里的女性说“头发长见识短”吗?

你觉得对与你观点不同的女性说“头发长见识短”就 ...

当然不代表我一定正确,既然有争议那大家来辩论啊,有的人不愿辩论而是碰到观点不同破口大骂,这样的人适合德迷联盟吗?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1:04:37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7-5 10:36
你自己转的自己就要负责
不知者无罪肯定不能帮你逃脱干系
不然你随便换个ID贴点啥东西,自己引用过来再 ...

我只承认在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我没认真考究过数据的真伪,这个我有责任,但math拜仁诽谤我捏造数据这是赤裸裸地污蔑,在这件事上,本身我也是受害者!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1:16:17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08:11
你显然忽略了前因后果,没有前面的不礼貌和讥讽,就不会有后面的骂人。

这方面,其实你也应该好好反思 ...

你说我“编造有利于自己的新闻”,事实上我只是转载而已,根本没有编造,请不要诽谤!其次别人编造数据误导我,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这都能赖到我头上?我冤不冤啊!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1:22:14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53
如果我在明知是虚假文章的情况下还贴出来,那我承担责任没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不知道那骗文章的数据被楼主 ...

文章是你发在德迷联盟的,责任只能由你来负。在你没有发到德迷联盟之前,我们这里知道这篇文章的人可能还没有几个呢。

至于帖吧的事,你是混帖吧的,也只能由你去和他们交涉。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1:23:11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0:56
当然不代表我一定正确,既然有争议那大家来辩论啊,有的人不愿辩论而是碰到观点不同破口大骂,这样的人适 ...

你之前说别人是loser,狗屁,头发长见识短,显然不是一种辩论的态度。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1:23:48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1:04
我只承认在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我没认真考究过数据的真伪,这个我有责任,但math拜仁诽谤我捏造数据这是赤 ...

你是受害者,你回帖吧去找公道。

在德迷联盟,这篇文章是你发的,责任自然由你来承担。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1:24:52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1:16
你说我“编造有利于自己的新闻”,事实上我只是转载而已,根本没有编造,请不要诽谤!其次别人编造数据误 ...
冤不冤是你混帖吧的结果。

和我们德迷联盟无关。

在我们这里,只看到文章是你发出来的,自然责任是由你来承担。

闪电专家3 发表于 2013-7-5 11:59:04

Lothar 发表于 2013-7-5 11:23
你之前说别人是loser,狗屁,头发长见识短,显然不是一种辩论的态度。

首先,是某人挑衅在先,我反击在后;其次辩论到激烈的时候夹杂一些语气助词不太文明但无伤大雅,相比有的人纯为骂人而骂人,我至少是在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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