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今日被提审 称嫖娼后遭勒索50万元
2013-07-19 20:14:23 来源: 东方网http://img4.cache.netease.com/photo/0001/2013-02-22/600x450_8OBO3O0200AP0001.jpg
7月19日,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天一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近日关于受害女孩为陪酒女的言论,将此事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而当事人面对诸多传闻究竟是何态度呢?娱乐辗转获悉了提审的情况。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并不存在轮奸事实。同时,李天一指出,事发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对方索要五十万,否则走法律程序。娱乐辗转联系到李双江方面,对方同意出示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
李天一方曾收短信 称遭酒吧工作人员勒索
据知情人士透露,提审时李天一表示,事发后曾收到受害方的电话和短信。对方表示,女方的家长已经来了,希望李天一等五人每人赔付十万元,一共五十万元,否则就告上法庭和通知相关媒体。李天一还表示,该电话都是来自于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而李天一因为常去涉案酒吧玩,与张某某相熟。
为此辗转联系到李双江方面,经长时间沟通,对方同意出示部分经过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通话记录。在2月19日(案发两天后,同时也是杨女士向警方报案的日子)的通话记录上,一个北京的“1520102****”的号码在上午11点02分向其发送过一条短信,全文为:“李天一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很恶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
李天一称两者是卖淫嫖娼关系 受害人称自己是白领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曾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自己表露身份,是陪酒女。李天一问其为什么干这行,杨女士则表示“弟弟有病,父母身体不好,这个来钱快,女孩还透露自己是北航的一个大学生”。不过,原告杨女士的律师今天在参加某节目时透露,受害人不接受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并称受害人是公司白领。
何谓轮奸?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对此,知情人士表示李天一向其透露他们在发生关系时并未争吵,也未有动过手,没有强加的意愿。反而是在结束之后,李天一和同案另一被告一共给了女孩2000元。为此李天一否认轮奸,称二者是卖淫嫖娼的关系。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css13/img/end_news.png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易东莹 程兴家 责任编辑:NN079
这就是天朝啊、这门点小事情放在一般老百姓身上、分分钟就解决了、可现在呢、、、成泡沫剧了。 北京这种多了去了,如果那个女的长相不错,身材也好,还是公司白领北航毕业,2000块包夜有点少啊,而且如果当时对方谈好了时候女方索要50万,那属于敲诈勒索。
如果没谈好那还是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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