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xusheng 发表于 2013-8-29 08:25:19

薛蛮子被指与10名以上卖淫女频繁聚众淫乱

2013年08月29日06:39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北京警方28日深夜通过中国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根据群众举报,警方近日在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7名,其中包括网络大V“薛蛮子”(中文名“薛必群”,美籍华人)。警方称“薛蛮子”不仅嫖娼,还涉嫌聚众淫乱。新华社29日就此发表短评。

  北京警方说,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民警23日在安慧北里某小区一卖淫嫖娼窝点现场抓获一男一女两名卖淫嫖娼人员;警方说该涉案男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是美国人,要让自己的律师来处理此事。

  北京警方查证该男子名叫XUE CHARLES BI-CHUEN,美籍华人,60岁,2007年来华,中文名“薛必群”,微博名“薛蛮子”;涉案女子张某,河南淮阳人,中学文化程度,曾在深圳打工,今年5月从深圳来北京投靠同乡,无业,从事卖淫活动。

  北京警方指,除张某外,薛必群还与此次行动中抓获的多名女性涉案人员存有卖淫嫖娼关系,并多次聚众淫乱;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薛必群至少与10名以上卖淫女频繁进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活动。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24日按照有关规定,将薛必群因嫖娼被警方依法拘留情况通报美国驻华使馆。美使馆已于27日派员对其进行了领事探视。

  新华社29日发表的评论称“薛蛮子”“跌下神坛”,指责其“伪善面具破碎、一身斯文扫地”,并指此事警示网络大V“尤应坚守法律底线”。

  据悉薛必群为“著名投资人”,早年在美国经营房产,是UT斯达康的创始人之一,也投资过其他项目。他在新浪微博拥有1200多万“粉丝”。

南郭伊尔 发表于 2013-8-29 08:31:25

可以判刑了吧,这老头也够淫乱的,还拖欠嫖资

俯冲的斯图卡 发表于 2013-8-29 08:35:55

锥子 发表于 2013-8-29 08:48:13

聚众淫乱也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现实中也以缓刑居多。 除非是比较公开造成恶劣影响的那种。

他本人是美国人,如果罗织罪名估计会引起物议,不如直接驱逐出境了事。

duxusheng 发表于 2013-8-29 08:48:51

俯冲的斯图卡 发表于 2013-8-29 08:35
拖欠嫖资说明人品不咋地啊~~~

吃喝嫖赌也是要讲究规矩的,有两个不欠,赌资不能欠,嫖资不能欠,如果连这两个都欠,那说明这人人品真是烂透了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3-8-29 08:57:54

找理由也不能这么拙劣吧,水平太低了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29 09:14:18

人老了还这么人渣,年轻时期是什么东西自然可见!

yinaha 发表于 2013-8-29 09:17:34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网络大V薛蛮子(美国籍,护照名查尔斯·薛,中文名薛必群)不仅参与嫖娼活动,而且还涉嫌聚众淫乱。薛蛮子可能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日前,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7名,其中包括8月23日抓获的薛蛮子。而据此次抓获的多名涉案女性指认,薛蛮子是她们的常客,被称为“老顽童”,尤其喜欢在同一地点一次连续招嫖或同时与多名女性聚众淫乱。
  
多名涉案女性还交代,因薛体貌特征明显、嫖娼活动频繁、有特殊性癖好并且经常拖欠嫖资,在卖淫女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就在8月22日,即薛必群因嫖娼被抓获的前一天下午,薛还打电话给其中一名涉案女性马某,要求帮忙联系“女孩”。但马某嫌薛必群经常欠付嫖资没有答应。薛心有不甘,自己跑到马某住处,马某无奈之下找来4名“女孩”,薛必群就在马某住处与其中3人进行了聚众淫乱活动。
  
我国《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目前尚未知晓薛蛮子参与的聚众淫乱活动中是否有未成年人。
  
24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已将薛因嫖娼被警方依法拘留情况通报美国驻华使馆。27日下午,美使馆已派员对其进行了领事探视。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08_29_168815.shtml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29 09:23:34

Gallent 发表于 2013-8-29 10:47:12

就他妈一人渣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29 10:52:19

duxusheng 发表于 2013-8-29 08:48
吃喝嫖赌也是要讲究规矩的,有两个不欠,赌资不能欠,嫖资不能欠,如果连这两个都欠,那说明这人人品真是 ...

这个话大宅门的白七老爷讲的吧

北回归线 发表于 2013-8-29 10:57:41

送回美国就好了哇

他回美国 爱怎么玩怎么办 不用操这么多心

说不定比中国还便宜呢

何苦跑到慧忠北里这种群组客扎堆环境恶劣的地方

yinaha 发表于 2013-8-29 11:05:40

按照事态发展,估计直接遣返都不能够了,得先服刑后再驱逐出境了.
前阵子也有个外国人在长沙就是这样的.

外籍男子长沙街头猥亵女孩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苏小白生于1991年,系某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现代汉语专业2012级进修生。2013年4月4日6时许,苏小白酒后来到长沙市解放西路万达商业广场肯德基餐厅,见女子杨某独自坐在餐厅内看报纸便上前坐其旁边,对杨某非礼。杨某因害怕赶紧往餐厅外跑,苏小白见其未呼救便紧跟其后,在广场旁边追上杨某,抱住其身体继续乱摸,并将其推倒在地,强行扯下杨某的裤子进行强奸。由于杨某不停地爬行躲闪、用力反抗,加上过路人上前制止并报警,强奸未得逞。民警随即赶到,将苏小白抓获归案。男子服刑后将被驱逐出境法院审理认为,苏小白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苏小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苏小白有期徒刑5年,附加驱逐出境。据了解,苏小白将在中国先服完刑期,而后被驱逐出境。

hejianjay 发表于 2013-8-29 11:09:22

什么玩意儿,人渣垃圾

拜仁狂欢 发表于 2013-8-29 11:43:51

在一个校长或者公职人员猥亵未成年少女成风的国度,这个事也能算个新闻?

流逝 发表于 2013-8-29 12:17:48

我想知道他既然是个惯犯,而且还拖欠嫖资,他是怎么做到的?
求神方法。

greatpeter 发表于 2013-8-29 12:36:34

北回归线 发表于 2013-8-29 10:57
送回美国就好了哇

他回美国 爱怎么玩怎么办 不用操这么多心


你看看他的资料就知道是个什么人了,没回国前,就在投资拍卖领域坑过中国人;为什么回的国呀,按他老人家的说法是:让儿子认识到自己是个中国人。可惜自己变的不是人了。这人估计是和金岩石一样在美国混不下去了。

greatpeter 发表于 2013-8-29 12:40:43

yinaha 发表于 2013-8-29 11:05
按照事态发展,估计直接遣返都不能够了,得先服刑后再驱逐出境了.
前阵子也有个外国人在长沙就是这样的.



这个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在金融圈里,此人拥护者甚多,通过在美国学到的东西,赚了不少钱,居然还拖欠嫖资,这种人怎可留在国内。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29 12:43:28

以后指责不是说岳不群式的伪君子,而是薛必群的伪君子了

帝国之花 发表于 2013-8-29 14:51:18

谁能告诉我这货为什么很有名的样子,以前没听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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