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知对方是处女后收手
本帖最后由 dongkun686 于 2013-11-19 15:46 编辑据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2年9月13日17时许,张勇在其位于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内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里,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晓欣发生性关系,后因晓欣反抗而未得逞。张勇的行为致被害人晓欣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检察院认为张勇已犯强奸罪,系犯罪未遂。 被抓后,张勇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称知对方是处女后收手,是对方“盗取”了他的精液。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张勇并无异议。他称并未刻意关门,开始和晓欣拥抱、接吻,对方没有反抗,他才觉得可能有机会发生性关系。后听对方说是处女,如果被强奸就要告发他,他就没有继续,自己手淫,其的强奸行为系“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而被害人摸了他,手上粘了精液,抹在裤子上。他认为是之后谈风险代理没谈好,晓欣才报案了。
张勇虽为律师,但也请律师辩护。后者认为张勇的行为是“犯罪中止”,二人身材、力量对比悬殊,他有能力继续实施强奸;张勇当庭如实供述强奸行为,真诚悔罪,应酌情从轻处罚;另外张勇长期从事法律工作,一贯表现良好,且家人需要他照顾,建议法庭适用缓刑。
判决 未采纳辩解 以强奸罪判刑
就张勇提出的“犯罪中止”,法院认为,张勇遇到被害人强烈反抗未能奸入的情况下,未立即停止犯罪行为,继续猥亵被害人,发泄性欲,因此并非犯罪中止。
张勇称晓欣盗取精液、因谈风险代理不成而报案,将被害人描述成城府较深、报复心重的女子,法院对此认为,晓欣作为涉世未深的在读大学生,家境亦不贫寒,张勇对她报案动机主观臆断,不足采信。
最终,法院对张勇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鉴于其强奸行为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张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华推开他,说“张律师你干吗?”
张律师:“干!” 不知所谓
花点钱不行吗
可见光纤行业一样有很多bt,都是憋出来的 最悲催的是我之前和这个张勇律师还吃过饭,因为本科师兄在他的所里执业。
这个人典型一个江湖律师,能忽悠、能骗人,法律功底相当一般。之前当过兵,而且研究过道家,自封张大天师。自己吹嘘全国各地除了西藏全都办过案子,绰号“神州行”。
酒风很差,当着女生的面光膀子喝酒,夸女生漂亮,自己老婆就坐旁边。
话说这种人还是法大的博士,法大是不是该反思下自己的招生制度了,博士的培养质量真的不敢恭维,太差了。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3-11-19 15:41
最悲催的是我之前和这个张勇律师还吃过饭,因为本科师兄在他的所里执业。
这个人典型一个江湖律师,能忽悠 ...
从你说的来看,这人根本就不咋的,啥事也干得出来啊。 想起当年和他喝酒的样子了,也再次印证了我的判断,又胖又白的男人性能力都差。 又矮又胖,性欲极强,能力又极差,表面油头粉面,衣冠楚楚,内心龌龊肮脏。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1-19 16:21
又矮又胖,性欲极强,能力又极差,表面油头粉面,衣冠楚楚,内心龌龊肮脏。
关键是这种人性欲一般是变态的,在硬不起来的情况下会采取更加恶心的方式对待女性,以满足自己几乎不能完成的性行为,比如本案中张律师采取握住女生手并强撸的方式,在该女生的牛仔裤和衣服上都留有精斑。
估计这货进监狱,里面的强奸犯会集体鄙视他。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3-11-19 17:45
关键是这种人性欲一般是变态的,在硬不起来的情况下会采取更加恶心的方式对待女性,以满足自己几乎不能完 ...
跟某些领导一样,明明不行了,还是个变态性心理,强奸女学生,女老师,甚至是幼女,变态程度堪比印度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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