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1-9 13:01:13

自杀证清白事件续:摔倒老人坚称是被自杀者撞

2014-01-09 12:16:49 来源: 新华网 


男子疑因扶人遭讹自杀 被扶老人现身受访


视频报道解说:两天前(1月5日),我们独家报道了一起事件,引发了全国媒体的关注。在河源,一位街坊自称扶摔倒老人却被诬陷,最终,他竟然投塘自杀,而他的家人就说,这是要以死自证清白。日前,被撞老人周伯接受采访。周伯坚称,自己是被自杀者撞的。
新华网广州1月8日电 在同村人眼里的“好人”吴伟青死了。45岁的他留下了妻子和三个孩子,以及一起交通争议:他到底有没有骑摩托车撞到老人周火仟。
79岁的周火仟仍在医院里治疗,他的家人已经不愿面对记者和外人。在网络上,不少网民开始指责这位老人又是一个“碰瓷”的,但在老人家属看来,吴伟青的自杀只是让事故“死无对证”。
眼下,警方仍在对这起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群星村的“扶老人还是撞老人”之事进行调查,到底真相如何尚待廓清。然而,不论是已经沸腾不已的社会舆论,还是仍然周折不平的村谈巷议,都无法掩盖一个事实:扶人,怎么就成了一个社会没法绕过的坎呢?
“好人”吴伟青?
那起让吴伟青走上绝路的事故,发生在去年的12月31日。目击者周育琴说,当时周火仟从右往左向侧卧在路上,右手还拿着拐杖,吴伟青的摩托车则停在离周火仟四五米远的地方。
“我没看到这个过程,我看到的时候他俩就在口角到底有没有撞人。我说不管有没有撞到,先送老人去医院看看,吴伟青就过来帮忙背人去医院,去医院检查的钱也是吴伟青垫的。”周育琴说。
由于现场目击者不多,吴伟青到底有没有撞人,到现在还未有定论。当地公安部门表示,正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论还需要一段时间。然而,今年1月2日也就是事发第三天,吴伟青选择了跳入水塘自杀“以证清白”,顿时让整个事件急转直下。
“我爸打来电话说人不是他撞的。他说,爸是好人,爸没撞人。”吴伟青的女儿吴海燕说。
也为他不平,认为从平时的表现看,吴伟青不像是肇事后逃避的人。吴伟青哥哥吴伟彪说,吴伟青生前做事细心,为人老实本分,平时还有些胆小怕事,不会撞人不认;村民吴伟说,吴伟青家的母狗生了小狗,他会在自家墙上贴个警示牌,告诉大家要小心自己的“母狗会伤人”,这样的人,“不像是能做出那样事情的人”。


正是因为觉得“委屈”“冤枉”,群星村村民们自发为吴伟青写了申诉书,在那张已经因多次传阅而变得皱巴巴的纸上,罗列着吴伟青生前为村里做过的善事,还附有村里近百人的签名和红红的指印。
然而,也有村民认为,不论真相如何,这起交通争议的出现,本身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这是一条通向集市、人员往来频繁却又没什么交通管制的普通村道,“发生事故也是很正常的”。
记者7日在事发现场也看到,该路段不到10分钟时间,就有超过5辆摩托车、小轿车呼啸而过,一路绝尘。
当地公安部门表示,住院中的周火仟仍然认定“吴伟青撞人”。
他为何自杀?
7日当天,记者联系上了周火仟的儿子周日华。他说,自己正忙着照顾父亲,没有心思想其他事。但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向吴伟青索钱:“我是因为医药费用完了,叫他来商量,没有提钱的事。”
钱而不是道德争议,被认为是吴伟青走上绝路的真正原因。
吴海燕说,她父亲死前打来,第一句话就让她录音,说遭到交警的恐吓,要他交十几万元。他哭着说,“你爸也不想死,但真的没有那么多钱”。他说已经垫付了近4000元的医药费。
吴伟青的家在村里最不显眼的角落,是一栋三层砖房,仅有基本建筑,门窗未上漆,外墙未涂饰,内墙也未粉刷,裸露着红砖墙体。吴伟青生前揽下了村里的垃圾清运工作,一个月挣700元。
河源市东源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指导员蓝伟祥说,交警确实打了电话给吴伟青,但目的是要让他回来做笔录,“没有说过什么二十万元赔偿的事情。我们交警不可能说赔偿的事,事情都没调查清楚,怎么说钱的事。”
如今这“十几万”“二十万”的赔偿,和事故过程一样,同样成了有待核实的迷。但是苦于付不出钱而走上绝路,却成为很多村民眼中吴伟青最有可能的自杀动机。
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
虽然事件真相未明,但已引发公众对于“见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的争论。
微博上的网民就把关注焦点放在“该不该扶人”上。人们联系起近年来一系列争议,有的主张应该对愿意助人者予以更明确的法律保护,有人则表示,应当给涉嫌“碰瓷”勒索者以更严厉的惩处,还有人则认为,无论如何,都应出手救人。
曾因在校园里徒手擒偷车贼的见义勇为行为被学生和网友赞为“勇大叔”的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院长杨乃良认为,吴伟青的自尽或许是一个极端个案,但与之相比,这件事引发的社会道德争议,更令人感到心痛。他说,在人与人信任度减少的大环境下,通过立法保护或许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要让持续千年的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传承下去,是个系统工程,任何单方面作为都难达到目的。”杨乃良说。
杨乃良呼吁舆论多从正面去评价,不要过度放大个别事件。“网络媒体时代,一点小小的事件就被无限放大,导致有很多极端评价。希望社会舆论能多点宽容,即使撞了人,只要当事人敢于承担,能及时扶伤者去医院,就不要过分追究,给当事人太大精神压力。”


新闻回顾:
当地政府调查“广东男子扶老人遭诬陷自杀”事件
男子扶老人被指肇事 自杀前给亲友逐个致电喊冤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css13/img/end_news.png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涛 杨春雪 王攀 责任编辑:NN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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锥子 发表于 2014-1-9 13:16:09

终于闹到出人命的地步了!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4-1-9 13:43:50

隐约感觉春晚会有此类的小品,主演冯巩

biyunhong 发表于 2014-1-9 14:10:05

反正我是躲着走,除非熟人才扶,真扶不起,我12岁时候就被老大爷坑过,那还是92年的事,现在我就一每个月存不了钱普通人,更惹不起这等事情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1-9 14:22:05

人都自杀了、还坚称个锤子。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1-9 14:45:22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1-9 14:22
人都自杀了、还坚称个锤子。

这才是社会的悲剧,坏人犯了罪,认罪忏悔,倒也能博得谅解,脸皮厚的为了面子,明明自己错了,还死不认错,这是商业社会的悲剧。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1-9 15:00:40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1-9 14:45
这才是社会的悲剧,坏人犯了罪,认罪忏悔,倒也能博得谅解,脸皮厚的为了面子,明明自己错了,还死不认错 ...

就是、不要脸的人、鬼都害怕的。

truelie 发表于 2014-1-11 16:05:35

以我个人对有关部门的了解,交警吓唬当事人交十几万这事情是真的,这是他们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式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4-1-11 16:35:42

文革余孽 {:soso_e155:}

曼施泰因 发表于 2014-1-11 23:21:14

。。。。。。。。。。。。。。。。。。。。。

费舍尔-斯密 发表于 2014-1-12 08:04:23

赶紧的,老头儿也跳河,也以死明志一下,然后就更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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