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网称江苏卫视违约在先
发布日期:2014-01-24 16:50 字号: 大中小日前,有媒体收到江苏广电旗下长江龙公司发来的《关于风行网侵犯长江龙合法权益的声明》,长江龙公司在声明中称,“因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时在11月30前向我司支付许可使用费,且多次催款未果,我司于2013年12月20日按合同约定以书面通知合法地解除了合同。”但媒体发现在11月30日付款时间之前,江苏卫视就已与PPTV签订了独家版权合作。
根据1月21日风行网媒体发布会上公布的资料,在2013年10月31日,江苏卫视对外发布《江苏卫视2014年度电视节目版权合作政策通知》,通知内容中提及包括《非诚勿扰》等在内的江苏卫视2014年度节目寻求全年度独家合作。也就是说,江苏卫视方面在风行网第二期付款支付截止日期之前,即已公开寻求非独合同期限内的独家版权合作,这已构成了明显的侵犯合同意图。
风行网发言人认为,江苏卫视与PPTV“私”签独家协议,已构成对风行网既成事实的非独家版权的侵权。在11月13日,PPTV正式对外宣称与江苏卫视达成独家合作。由此可看出,在江苏卫视给媒体声明中的“风行网没按11月30日规定时间付款”前,江苏卫视就已经先与PPTV签订独家协议,这对风行网构成了实际侵权行为。
风行网发言人还表示,在风行网与长江龙签署的非独家合同期内,后签的独家合同实属无效民事行为。风行网拥有截止到2014年7月31号所有江苏卫视综艺节目的非独家版权,长江龙还未与风行网解约,并不具有售卖江苏卫视节目独家版权的资格,。
截至发稿时,有接近风行网的内部人士称,风行网已将江苏广电集团旗下负责代理新媒体版权的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下称“长江龙”)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该案件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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