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06:51:25

法官解释富二代杀妻未判死刑:系家庭纠纷引发

2014-04-19 03:25:35 来源: 新京报(北京)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1/11/11C5B68F8B4A05FE661FF5707A846208.jpg
昨日,“富二代杀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宣判,被告人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图/CFP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1/1D/1D19A1A6E2C12CE521567C472DB81508.jpg
吉星鹏与祁某曾经的恩爱照片。网络截图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其在判决生效后至少要服刑22年,羁押期不能折抵刑期
新京报讯 昨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吉星鹏故意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吉星鹏限制减刑;吉星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8日,被告人吉星鹏与被害人祁某(女,殁年22岁)登记结婚。婚后3个月,吉星鹏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两人产生矛盾,并数次争执。2013年4月24日晚,与朋友聚会饮酒时,吉星鹏听闻朋友讲述祁某与他人有染之事。次日早晨6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即就饮酒期间朋友所述之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水果刀对妻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吉星鹏行凶期间,其父拨打110电话报警,后公安民警在其住处将其抓获。
焦点
主审法官 亲属未谅解故限制减刑
一审宣判后,承办法官、南京市中院刑一庭审判员黄霞回应了吉星鹏杀妻案相关焦点问题。
为什么认定犯故意杀人罪?
黄霞:本院认为,对被告人主观故意的判断不能仅依被告人对主观方面的供述,而要结合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等具体案情综合认定。经查,被告人吉星鹏对其持菜刀、水果刀砍切、刺戳被害人的行为一直供认不讳。尸体检验报告也证实,被害人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等要害部位数十下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反映出其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故意,而非被告人所称的仅有伤害的故意,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什么认定其不构成自首?
黄霞:经查,吉星鹏在父亲报警、母亲出门呼救后又继续实施了捅刺被害人的犯罪行为。虽然其最终留在现场,但其明知报警后仍然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表明其没有彻底放弃犯罪、防止危害后果扩大的意愿,故不符合自动投案主动性和自愿性的实质要求,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其行为不构成自首。
为什么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黄霞:吉星鹏仅因听信传言而怀疑被害人不忠,持菜刀、水果刀砍切、捅刺被害人数十下致其当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结合具体案情,可以对被告人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吉星鹏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且未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本院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什么情况下适用限制减刑?
黄霞: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款,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一是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三是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专门增加了一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
据此,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在判决生效后至少要服刑22年,而且判决生效前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原标题:吉星鹏杀妻一审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css13/img/end_news.png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NN128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4-4-19 08:30:48

法院判的没错。看这个男的,外表条件不行,就是有钱找了个美女。当然心里长期自卑下会产生自尊心过度敏感的心里。
这个女的肯定之前生活作风也不咋地,两个人在一起真TM是个悲剧。

NO13 发表于 2014-4-19 08:39:17

还是天猫发了个无码版~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08:55:36

国内法院一般来讲夫妻之间互相致人死亡的都不判死刑立即执行。 因为夫妻间一般都是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这男的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也未必就会去伤害别人。

以前有判死刑的是那种蓄谋故意杀人的,临时起意的一般不会直接死刑。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09:03:18

NO13 发表于 2014-4-19 08:39
还是天猫发了个无码版~

他要是父母没几个臭钱,当个富二代,连论坛大波鸿都不如,大波鸿至少有178,他哪有,长得一脸槽头肉,而且颧骨突出,老话讲颧骨突出,必定难斗,加上一脸邪相,大家生活中遇到这类人,要躲着,别惹,不管是男是女,很多流氓泼妇都是这样的。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09:04:34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08:55
国内法院一般来讲夫妻之间互相致人死亡的都不判死刑立即执行。 因为夫妻间一般都是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不 ...

我是成年人,上次看了受害人的照片都受到刺激了,那个杀人犯从小就是流氓成性,不学好!拿阿水的话讲,渣渣,粑粑!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1:59:59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09:04
我是成年人,上次看了受害人的照片都受到刺激了,那个杀人犯从小就是流氓成性,不学好!拿阿水的话讲,渣 ...

一般杀人罪名适用加重判罚的: 有前科(以前犯过罪); 连续杀害多人的; 蓄谋故意杀人的(就是计划很久的那种);

一般爆发性的(无预谋),事出有因的(杀特定的某个人,不是随意选择目标),首次犯罪并且只杀了一个人的,很少直接死刑。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22:02:18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1:59
一般杀人罪名适用加重判罚的: 有前科(以前犯过罪); 连续杀害多人的; 蓄谋故意杀人的(就是计划很久 ...

手段那么残忍,砍那么多刀,连死者他妈都不认得了,还不死刑啊;这种渣滓活得也多余!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2:09:26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22:02
手段那么残忍,砍那么多刀,连死者他妈都不认得了,还不死刑啊;这种渣滓活得也多余!

不判死刑直接执行不等于不处罚他,我不认为这个人在监狱里面待20年出来后还对社会有什么危害性。

目前在死刑方面,本来就是越来越宽松,20年已经是非常重的处罚了。 中国一直因为量刑过重在被国际社会骂,现在全世界的大趋势就是刑罚越来越轻,中国逆趋势而行也不合适。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22:12:27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2:09
不判死刑直接执行不等于不处罚他,我不认为这个人在监狱里面待20年出来后还对社会有什么危害性。

目前 ...

欧美那帮大煞笔他们经济发达,社会相对稳定,犯罪率低,中国发展不均衡,阶层分化,如果法治再松点,老百姓很缺乏安全感,总之我反对废除死刑!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2:25:02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4-19 22:12
欧美那帮大煞笔他们经济发达,社会相对稳定,犯罪率低,中国发展不均衡,阶层分化,如果法治再松点,老百 ...

欧美确实是因为社会福利比较完善,所以犯罪率比较低。 但是也有很多比中国穷的发展中国家刑罚也比中国轻。

中国的刑罚程度,基本上可以和沙特阿拉伯,伊拉克,朝鲜为伍,属于被大多数国家唾弃的那种。

而且仅目前为止,所有实践都证明,减轻刑罚程度,反而可以降低犯罪率,严刑峻法从来效果不佳。

中国目前不可能废除死刑,但是减轻刑罚的大趋势还是确定的,现在基本上非暴力犯罪都不适用死刑了...

qiangang8281 发表于 2014-4-19 22:46:32

中国现在变态犯罪太多,吗的,处罚力度太小,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侵害幼女的,绝对应该凌迟处死!

never_say_never 发表于 2014-4-19 23:34:38

锥子 发表于 2014-4-19 22:25
欧美确实是因为社会福利比较完善,所以犯罪率比较低。 但是也有很多比中国穷的发展中国家刑罚也比中国轻 ...

哥们学法律的么,说的很在理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官解释富二代杀妻未判死刑:系家庭纠纷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