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背禾禾
发表于 2014-5-7 00:33:47
不朽的双螺旋 发表于 2014-5-6 23:28
人都说了,香港人只想做一条什么什么制度下的什么什么狗,不在乎狗主人到底是日本还是英国。
专制下的居民是狗,还是民主下的国民是狗?
庄生梦
发表于 2014-5-7 13:54:17
本帖最后由 庄生梦 于 2014-5-7 14:07 编辑
纠正下这贴里的一些观点,“法治”之下也有“使用暴力”的空间,“不打架”不是法治的必备要件,要看什么情况。有一种东西叫正当防卫,还有一种东西叫“私力救济”,这都肯定了在一定情形和限度下使用非国家暴力来对抗犯罪或挽回利益的合法性,比如控制欲逃小偷的人身自由,扣押吃饭、购物不给钱者或其财产。。。至于本例,要看当时的情形如何,并非是只要站出来与打人者争执即“破坏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