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找人讨钱“狠招”频出 在对方家吃住20多天
2014-06-03 02:43:2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郑州)本报讯 找人要债,他们使出“狠招”,住在对方家中20多天。此举触犯法律!近日,沁阳市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去年10月,马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苏某。听苏某说手里有一批铝料急于出手。据马某供述,为购买这批铝料,他先后支付给苏某现金35万元。但苏某在收钱后,却没有给马某铝料,马某给苏某打电话要钱,苏某电话关机。情急之下,马某叫上好友杨某到苏某家中要钱,扬言不给钱不走人。不堪其扰,苏某的母亲离开了家。接着,马某和杨某买菜做饭,在苏某家住了20多天。
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css13/img/end_news.png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赵莉
赔了夫人又折兵 操你妈 为什么不判欠钱的人的刑法律这都他妈什么事啊 整天鼓吹诚信诚信,相反那些借人钱的还总是盛气凌人,到处骗,到处躲;你要真没钱,真诚一点,很多债主都是被逼急的 9494.。。。。。。。。。。。。 欠钱那人怎么没事?这啥法律? 礼崩乐坏,就是因为坏人没事,好人不得好报,尼玛当初求人借钱像条狗,如果还钱嫌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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