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称将阻止德男子死刑执行 公安部刑侦局回应:这里是中国
20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一德国人死刑,这桩死刑判决还需要获得最高法院的核准。德国外交部于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尽一切能力”阻止死刑的执行。男子名叫菲利普,今年36岁, 2010年6月,他在厦门杀死前女友洁妮弗及她的生活伴侣乔恩。对于德方的声明,公安部刑侦局22日在官方微博中直接回应道:“这里是中国!” 我读书少别骗我啊 magic2010 发表于 2014-8-23 17:14
我读书少别骗我啊
嗯,看出来了,哈哈哈哈 其实也简单,拿出点诚意来,给中国10项德国独自掌握的核心技术吧 看名字他杀的俩也是老外? 10年怎么拖到现在了 如果老外杀老外,有没有可能被引渡回国呢 帝国之花 发表于 2014-8-23 22:12
如果老外杀老外,有没有可能被引渡回国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刑事责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刑事责任处罚 不可能阻止了。除非这个德国人临刑前说他其实是个女的,还他妈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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