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遭客户性侵后默默屈就 丈夫要懦弱妻净身出户
2014-09-11 09:06:30 来源: 汉网丈夫要求“懦弱”妻子“净身出户”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梁爽
性格柔弱的黎女士在被生意伙伴任某性侵后,害怕丈夫发觉而影响夫妻感情,于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并在任某的要挟下,继续和他保持联系……没想到,丈夫邬先生偶然在QQ记录中发现了端倪,勃然大怒。
“这婚是非离不可了!”近日,邬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事项,并试图要黎女士净身出户。律师认为,邬先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要求其净身出户。
酒后酿成大错
2006年,邬先生和妻子黎女士在江夏开了一家汽修店,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到现在已经成为一家颇具规模的汽修厂。2008年时,他们的孩子也呱呱坠地。妻子温柔美丽,儿子活泼可爱,邬先生的生活过得红红火火。
去年6月,邬先生去北京出差,黎女士在生意中认识了43岁的任某。任某是保险公司的经理,为人豪爽,在修过一次车后,还为黎女士介绍了不少生意。黎女士对他非常感激,于是在6月15日晚上请任某吃饭。
饭桌上,任某很健谈,而且酒量大。几杯下肚,黎女士就觉得头晕晕乎乎,但任某越喝兴致越高,黎女士又不好扫他的兴,只能在旁边陪饮。不知道过了多久,已经醉倒了的黎女士被人搀扶出了饭店。
第二天一早,在宾馆床上醒来的黎女士大吃一惊,旁边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任某。她羞愧难当,不知该如何向老公孩子交代,匆匆离开宾馆。
调情记录被丈夫发觉
黎女士尽量想将之前不堪的一幕忘记,没想到,任某却缠上了她——他要挟黎女士要继续和他保持联系,否则就将到汽修厂闹事,让大家都知道。
无奈之下,黎女士只得屈就。为了避免在丈夫面前露出马脚,黎女士要求任某不能打电话联系她,只能通过网络。之后的每个星期,任某都会通过QQ约黎女士出来在宾馆见一两次面。平常,任某还经常到黎女士的汽修厂来,跟邬先生谈笑风生。
今年8月9日晚上,黎女士正在洗澡,邬先生在妻子QQ上查看客户报价单,没想到任某的对话框却跳了出来,依然是约黎女士出去。邬先生心生疑问,将之前的聊天记录调出来,勃然大怒。原来,妻子和任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已经一年多了,在聊天记录中,任某多次用肉麻的字眼调情,妻子也并不拒绝。
丈夫无法抹去心中芥蒂
看到这儿,邬先生气得浑身发抖。随后,他在家中大吵大闹,质问黎女士:“为什么会与任某发生关系?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大哭一场后,黎女士道出原委:“去年6月,我被他(任某)强奸了,我也是受害者,但是当时太害怕,因此不敢跟你说,也怕你受不了,后来任某以此来要挟我,我也不敢吱声。怕这种事情传出去了,我也不光彩,所以才打算将这事一直隐瞒下去,我没有想背叛你……”
邬先生听了妻子的解释后,还是无法抹去心中芥蒂:“你说第一次是强奸,那后来呢?不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黎女士只有默默流泪。
冷静下来后,尽管邬先生心有不忍,但始终还是无法容忍妻子的不忠。目前,他执意要求离婚并要妻子“净身出户”,并来到朋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净身出户”无法律依据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隆万花认为,黎女士被性侵后,她应该及时报警,让警方处理;因怕惹麻烦却反使自己屡遭威胁,其动机可以理解,其行为却万万不可取。强奸事后报案证据很难搜集,所以如果黎女士现在报案,将面临没有证据立案的问题,但是之前的强奸行为不因事后在一起就转化为合法,如果有证据,依然可以认定为强奸。
同时,邬先生主张让其净身出户是不能成立的。修车厂是夫妻二人共同创立起来的产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为黎女士后期有出轨行为,所以黎女士的丈夫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要求其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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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第一次是强奸,那后来呢?不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
————这婚是必须得离 只能说是被强奸出快感了 看来任某的活不错邬先生也是挺无辜的不过一年多才发现也怪你不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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