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被查出"肾亏" 妻子打官司将其扫地出门
2014-12-28 06:09:00 来源: 今日早报(杭州)拿到1万元的“补偿金”后,伟某决定离开呆了14年的伤心地。
做了10多年的上门女婿后,妻子连打四场官司要与他离婚,而他也终于被“扫地出门”。至于离婚的原因,竟是……
入赘女婿隐瞒病情终得子
30多岁的引某与伟某都是嘉兴平湖本地人,伟某家境不好,而引某是家里的独生女。早在1997年,他们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00年登记结婚,伟某也如愿入赘到引某家。
刚开始,夫妻俩感情还好,但没过多久,双方感觉夫妻生活质量急剧下降。于是,伟某独自上医院求诊,结果被告知患上肾病(也就是俗称的“肾亏”)。
医生还对伟某说,染上这种病,治疗后马上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是不现实的,需要长期治疗,并且还不一定能痊愈。
“夫妻结婚快一年了,小孩也还没有,这是要被人笑话的……”这时伟某越想越着急,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没有告诉妻子,随后通过朋友介绍吃了些强肾的保健品。
让伟某没想到的是,不久妻子竟然怀孕了。
到了2002年,引某生育一女,一家人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之中。
吃了一堆保健品还是没能挽回婚姻
但好景不长,伟某感觉肾病复发,而且保健品吃了很多还是无力回天,再次影响到了夫妻生活,慢慢的两人沟通变少,感情逐渐淡薄。
伟某只能把患病的事情告诉了妻子,之后伟某多次到医院进行治疗,虽然病情有所好转,但就是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妻子也渐渐地开始嫌弃这个男人。
2008年4月,辗转各地医院治疗并向专家详细了解病情后,引某得知伟某所患疾病必须常年吃药,且无法治愈,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本身脆弱的婚姻变得更加不堪一击。
引某随后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嘉兴平湖法院起诉要求和伟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5月驳回引某的诉讼请求,认为双方有一定婚姻基础,婚后夫妻感情也尚可,而且育有一女,在伟某患病后,引某能积极陪同被告去医院治疗,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
2010年4月,引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10年5月再次驳回引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伟某仍在治疗中,作为妻子的原告引某具有相互扶助义务,双方应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战胜疾病。
妻子四次告上法院终于将老公“扫地出门”
法院对双方第二次离婚作出判决后不久,引某接着又第三次起诉离婚。引某在起诉中认为,第二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还是经常吵架,无法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在2011年11月判决两人离婚。
在法院判令两人离婚的判决生效后,伟某作为上门女婿,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愿意离开引某家,为此双方多次争吵,但伟某仍旧留在引某家不走。
引某于今年2月第四次向平湖法院起诉要求伟某搬离,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引某诉被告伟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并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伟某搬出所居住的房屋,将房屋腾退给引某。因伟某暂无住所,属生活困难,可由引某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
此后,伟某仍一直没有搬离,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12月22日引某补偿伟某1万元后,伟某终于同意搬走。
据了解,伟某虽然有不少的工资收入,但差不多都花在吃药上面。在与引某的离婚官司中,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女方只要他走,也不要求他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院对双方第二次离婚作出判决后不久,引某接着又第三次起诉离婚。引某在起诉中认为,第二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还是经常吵架,无法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在2011年11月判决两人离婚。
在法院判令两人离婚的判决生效后,伟某作为上门女婿,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愿意离开引某家,为此双方多次争吵,但伟某仍旧留在引某家不走。
引某于今年2月第四次向平湖法院起诉要求伟某搬离,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引某诉被告伟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并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伟某搬出所居住的房屋,将房屋腾退给引某。因伟某暂无住所,属生活困难,可由引某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
此后,伟某仍一直没有搬离,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12月22日引某补偿伟某1万元后,伟某终于同意搬走。
据了解,伟某虽然有不少的工资收入,但差不多都花在吃药上面。在与引某的离婚官司中,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女方只要他走,也不要求他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这女人是为了追求性福、谁要谁后悔的节奏。 咱以后不转这种垃圾文章行吗撸主什么叫他妈的得了肾病也就是肾亏 男主得的是他妈肾病吗 肾亏是他妈病吗 这种垃圾还不如知音故事会 那个孩子估计还不知道是谁的。 孩子是亲生的么,如果是女方也不会不要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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