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网友聊天太暧昧 丈夫一怒之下起诉离婚
2015-02-01 15:41:00 来源: 手机人民网
张亮和李燕是一对80后夫妻,两人是在网上认识的,之后奉子成婚,已经育有一双儿女。然而,张亮发现妻子沉迷QQ聊天,并与网友十分暧昧,一气之下,他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临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感情融洽,判决不准离婚。
80后夫妻因网络结缘又因网络闹离婚
张亮和李燕都曾有过短暂的婚姻,共同的经历让他们很“聊得来”。2009年,都恢复单身的他们开始了网恋,并于2010年底奉子成婚。2012年,李燕又生下一个女儿。
然而,女儿出生后不久,张亮发现妻子特别沉迷于QQ聊天,而且和网友王海聊得特别好。更让张亮没想到的是,王海经常通过QQ给他转发与妻子的聊天内容,其中很多话语十分暧昧。对此,张亮十分不满并提出离婚,但李燕不同意。一怒之下的张亮诉至法庭,请求离婚。
张亮诉称,婚前双方缺乏了解,他与被告李燕结婚仅仅是因为她怀孕了。婚后两人经常不在一起居住,感情并不牢靠。而且妻子和他人聊天内容暧昧,张亮讼请判决双方离婚,儿子由他抚养,女儿由妻子抚养。
被告李燕辩称,她与丈夫张亮都是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非常慎重,而且婚前双方自由恋爱,彼此非常了解。2009年开始共同生活后,他们先后生下两个孩子,夫妻感情很好,婆婆对她也很关爱。丈夫仅以手机聊天记录认定她在外面有不轨的行为并起诉离婚过于草率。李燕认为,她和丈夫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双方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临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过自由恋爱而共同生活,并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婚姻,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后感情融洽,且已生育两个孩子,更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原告以被告与他人的QQ聊天记录猜疑妻子有外遇而起诉离婚,且在庭审中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认为,只要双方加强沟通,是有和好的可能的。综合考虑双方家庭情况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对于原告张亮的离婚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原告张亮与被告李燕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点评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陈剑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规定,确认夫妻双方可以离婚的法律标准为感情已经破裂:如配偶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本案中,男方仅凭暧昧短信进行猜疑,且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妻子也不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记者 刘江浩
(来源:海南特区报)
(责任编辑:自动签发)
都不是什么好鸟 80后均属再婚。就别离婚了,好几个前夫前妻就别折腾了 男的婚姻方面不自信,不是对小弟弟不自信,就是生活中取得成就比别人低感到自卑。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5-2-2 09:31
都不是什么好鸟
女人是个骚货,如何得出男人不是好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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