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上海交警和宝马司机事件
这事情让我们关注的应该是什么?关注重点根本就不该放在"司机是否想撞死交警"
我相信这人虽然脑残和偏激,但是没到敢直接撞死人的地步,否则后来也不会后悔停下来。
问题在于,
1.知法犯法,强行违抗执法 2.在明知强行闯关有显而易见的危险性的情况下故意实施此行为
道理和你故意对有人的方向乱开几枪,你没想打死人但结果打死了人一样,故意伤害的性质不会因你的侥幸心理而改变。
所以,虽然此人不是坏到极点,但绝不无辜。 法律的最终目的在于约束开始,而不是惩罚结果。有些事你不该做,不能做,无论结果是不是一定发生,你都不该做,不能做。
而现实中我们往往最多惩罚那些造成了后果的行为,而太多的错误行为因为侥幸没有造成后果而没有被惩罚。
有的人能及时醒悟,更多的人会变本加厉,总有一天可能造成更大的恶果。
就像此事件中的宝马司机,从他开车的方式、习惯,微博中展现的暴敛乖张性格,以及对待警察的态度,曾经故意逼停警车的行为来看,典型的缺乏进而丧失了约束观念的例子。
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他这类的人脑子里的观念已经无法通过常规方式纠正了,出大事是迟早的,真正的马路杀手不是新手,而是这类人。
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有一类人也许还是合法公民,但他们充满了危险性,是定时炸弹。
这次碰巧死的是交警,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会是路人或者其他车里的司机、乘客。如果不是这次碰巧死的是交警,也许大家会反思“交警都干嘛去了?” “交警平时怎么纵容这些人的?”
如果交警执法没有一定的坚持,不啃硬骨头,会纵容出更多宝马司机这样杀伤力巨大的硬骨头。
交警并非所有行为都是对的,我常遇到态度差的交警,也起过争执,甚至遇到过行为相当粗鲁的。但是在这个事件中交警的行为我绝对支持,我希望所有的交警都能在做正确的行为时严厉一些,
碰到顽固份子应当给予更大压力,所有的警察都这样,才能给社会以好的导向。
至于交警”扒车“是否不当,这个问题更不应该被夸大。
条例里或许规定不许挡在车前或伸入车内强行阻止车前进,但这里交警还只是试图阻止了一下(含下意识),就被巨大的加速度带倒了,根本不存在是否强行的概念和可以选择的过程。
这和司机慢慢开动,警察始终选择强行阻拦是完全不同的。 有人会疑惑看起来交警一直不放手啊?早点放手就不会死啊?
我想说,和足球里的很多问题一样,很多事你没确实经历体会过靠想当然根本没法了解。如果你有机会试试搭住汽车然后汽车突然高速启动,你就知道你能不能做到在被带倒前松手了。人在突发事件下的反应时间超过半秒,而且根本没法及时控制身体。
我有一个更简单的经验,以前打着扇顶着风,一阵突然的大风吹来后,我跟着伞一起离地,落地在几米外,直到摔倒前我根本没时间去想松开伞我就不会摔了并且实施。
类似的例子是面对高速撞过来的汽车,你即使有时间躲开你的腿也基本不听使唤。
抛开所有之前的其他违法行为不谈,如果宝马司机不做这样的危险行为,悲剧就不会发生。驾驶车辆全油门擦着人而过,无论这个人是否交警,无论你是否想撞死这个人,你就是个疯子,你的行为都等同于谋杀。
应该反思的是怎样避免这样的疯子和疯子行为?应该从这样的疯子行为中得到怎样的反省和警示?你或你身边的人距离这样的疯子还有多远?
宝马司机是个很好的反例,在自己做错时永远只知道钻牛角找对方毛病,永远不知道心虚,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是能赚很多便宜,但是这样的人真的会成为魔鬼。
全油门?那是闹市,他能hold住不撞车? 威悉浮云 发表于 2015-4-1 17:26
全油门?那是闹市,他能hold住不撞车?
和闹市没关系,没说他能一直全油门开着。他是从静止全油门起步到开出去几十米,先了解下事情吧。 LZ跟我想得差不多。无论是否故意“谋杀”,车主违反交规的主观意识是毫无疑问存在的,甚至在交警提出一次警告并让其两次直行后依然我行我素看,他的责任也不会小。当然这是不可能说他谋杀的。 自曝帝和老和尚都忘记了一个镜头。这人两次企图违章变道,警察两次制止提醒他。这和他后来供述的一致,他知道警察会来管他,但是他觉得这是专门针对他整他。因此不管就硬开,他是看到警察又过来的情况还坚持开车的。
我广告公司负责视频的同事说,从镜头上看,警察并没有看到他已经高速启动而幻想用手拉住车来停下,他手伸向车门可能是下意识的行为(和之前一样在窗口进行劝导),这个时候高速转弯的车把他带到。
从这件事上司机是知道自身违法行为的,也知道交警会来执法,看到交警过来执法的情况下强行高速转弯的。他可能没想会死人,但是主观行为上有对抗和伤人意图的,他知道这么做的风险的。
gesila990 发表于 2015-4-2 09:21
自曝帝和老和尚都忘记了一个镜头。这人两次企图违章变道,警察两次制止提醒他。这和他后来供述的一致,他知 ...
是的,警察是下意识的劝阻行为,但由于司机过激地发疯加速,后面根本没有反应时间了,人在那种情况下手用力抓住是本能行为。实际就是有暴力对抗意图的危险驾驶行为,最终带倒了警察酿成悲剧。抓住警察伸手的细节肯定会被辩方律师利用,也许没有办法,检方律师通常都是吃亏落下风的。但是从真正的事实来说,讨论警察的过错不合情理。
警察身份和公安部的关注给事件带上了一点敏感性,但司机真的不值得同情,担心偏袒更是没必要,这种事情的量刑根本就匹配不了他们行为的实质危害和恶劣程度。
杭州飙车事件,李刚事件,问题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对自我约束和对生命尊重的丧失,不祸害了人命他们是不会彻底反省的(现在有没有都难说)。
最后的结果实际上偏向于纵容的可能性多,根本没有足够威慑力,有资本任性的人还是大胆任性。
从立场上,老衲绝对支持重判这货,诛心而论,凭他的微博都可以枪毙他,以挽救其他人。没这个警察,也会有另外的倒霉蛋被这货撞死。
可这不是法理,法理上警察的违反执法规则这个事势必会成为一个焦点,就跟天一一样,他日常肯定祸害不少姑娘,可那一次真是被仙人跳的可能性更大。 大量的人都认为 这个司机知道会伤到人 比如哥斯拉说“主观行为上有对抗和伤人意图的,他知道这么做的风险的。” 我真的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
请持有这个观点的人,好好解释一下 埃尔茨 发表于 2015-4-2 12:06
从立场上,老衲绝对支持重判这货,诛心而论,凭他的微博都可以枪毙他,以挽救其他人。没这个警察,也会有另 ...
我更多是说事情本身, 至于对结果的预测,我倒觉得判不了多重,公安部说话现在不会像以前那样有影响,
现在法制透明程度高了,这是好事,但规则这东西做不到绝对公平的,法制透明后避不开的问题就是律师能力(和手段)能左右太多东西,检方律师占上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警察伸手肯定会成为把柄。
用你的话说,诛心而论,这类货色就该重判。但是实际上,在中国这种漠视生命的行为根本判不重,也得不到足够威慑
本帖最后由 truelie 于 2015-4-2 12:45 编辑
Gallent 发表于 2015-4-2 12:18
大量的人都认为 这个司机知道会伤到人 比如哥斯拉说“主观行为上有对抗和伤人意图的,他知道这么做的 ...
这个问题不复杂
1. 警察明显劝阻多次,当事人也很清楚警察的劝阻,而且还产生了敌对情绪,首先明显是故意对抗,其次他有警察会阻拦的预判,是带有冲破阻拦的意图的,否则干嘛全油门冲? 为什么不慢慢开走?
2. 从人的身边这样全油门冲过去,还是带转弯的,作为驾驶员不知道这样的危险性,不知道产生事故的可能性吗?别说他是带有对抗阻拦的意图的,就是从不相干的人身边这样转弯开过去,也知道这样的危险
最后怎么判两说,但是这种故意伤人的意图,洗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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