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幼女离家与16岁男孩同居 后者涉强奸被拘
2015-05-22 19:42:00 来源: 人民网
固镇县城关镇16岁的男孩刘某,将12岁幼女张某某以谈朋友为名带回家中在一起同居,近日被警方发现,刘某因涉嫌强奸被依法刑事拘留。男孩父母对自己因不懂法,没教育好孩子,让儿子出了这样的事情而后悔不已。
5月20日22时许,固镇县城关镇居民张某到固镇县公安局湖沟派出所报警称,其12岁的孙女张某某自5月17日离开家,自己告诉家人说去上学了,但后来发现这几天孩子既没有去上学,也没有回家,后听说张某某可能被人带到湖沟街上,请湖沟派出所帮忙查找。
接警后,湖沟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张某某是留守儿童,其父母在张某某很小的时候就外出务工,每年春节才回来一次,张某某一直由她七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照看。张某某的父母为了方便和孩子联系,就为孩子配了一部手机,但手机这几天一直打不通,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张某某平时有上网的习惯。
民警利用技术手段,很快查到了张某某的聊天记录,发现她正在和一名16岁的男孩刘某谈“朋友”。民警立即找到刘某的家,在刘某家中,民警惊奇的发现他们二人正在一起同居。目前,刘某因涉嫌强奸幼女被刑事拘留。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为了挣钱而忽视了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
父母、别忘了自己的责任。 如果女孩自愿的,而双方年龄相差不大的,不不要随意入罪吧?我记得还有刚过14岁男的和刚过13岁女的发生关系,结果女的没事,男的强奸入罪。这种法律,除了毁人之外,毫无正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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