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5-6-15 21:05:16

丈夫目睹妻子遭强暴 拿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

2015-06-15 09:57:31 来源: 温州网(温州)


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愤怒下,拿菜刀砍死了施暴者。而丈夫最终付出了被判无期徒刑的下场。
田某,贵州人,去年,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出事后,他一直在逃,迫于清网行动等多方面压力,他最终选择了投案。”田某的辩护律师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让田某人生发生重大改变的,是9年前的一次遭遇。2006年2月份开始,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当年3月17日晚,对田某妻子觊觎已久的张某,终于等到了机会。
田某的妻子说,当时,丈夫正好出去散步了,张某趁机强暴了她。
当田某回到宿舍三楼门口时,听到宿舍里妻子大声喊叫着“不要、不要”。他急忙从一旁的窗户爬了进去,发现张某正压在妻子身上,妻子拼命挣扎。张某看到田某进来后,就从床上下来。
田某顿时怒火中烧,冲上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丈夫先是拿白酒瓶砸,后来,又拿菜刀,直至把对方砍倒在地,脖子砍了很大一个口子。”田某的妻子说。
“我打不过对方,于是拿了一把菜刀。”田某说,他对着张某一阵乱砍,后来,张某倒地了。田某看到张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才慌了神,把菜刀扔在房间内,换了一条裤子,带着妻子一起逃跑。
一名住同一楼的工友,一度被吵架声惊醒,隐约听到田某说“太欺负人了”。之后,张某拼命喊救命,还似乎说了声“你饶了我吧”。该工友害怕出事,于是打电话叫来了老板。老板等人上楼发现,三楼房门紧闭,打开后,众人均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张某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脖子上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地上全是血。


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田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对田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判决后,我问他要不要上诉,他最终没有选择上诉,案发后,他一直在逃,可能整个人精疲力竭了吧。”辩护律师分析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处田某无期,而没有判得更低,主要考虑到田某杀害张某时,张某已经停止对田某妻子侵犯,对田某妻子的威胁已经消失。另一方面,田某对张某的民事赔偿也没有到位。


俯冲的斯图卡 发表于 2015-6-15 21:50:18

帝国之花 发表于 2015-6-15 22:15:17

法律一直都是保护罪犯的,何来保护好人一说

帝国之花 发表于 2015-6-15 22:16:33

这种情况,够冷静的话直接切丁丁比较好嘛

何金银 发表于 2015-6-15 22:33:46

判个无期也比窝囊一辈子强

Kiritsugu 发表于 2015-6-16 16:06:49

屋里当时就他们三个人,法官是凭什么判断张某已经停止对田某妻子侵犯,对田某妻子的威胁已经消失的?难道仅仅凭在外面的人听到的一句求饶就行了?怎么就知道求饶不是为了麻痹受害者呢?这逻辑跟彭宇案有的比

gdchess拜仁拜仁 发表于 2015-6-16 16:13:29

中国没有正当防卫的。法律虽然明文规定正当防卫,实际执行时百姓无这权利。只有做官的杀了百姓可以用正当防卫开拓。

distinctive 发表于 2015-6-16 17:47:51

楼下的听到女的喊不要的时候怎么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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