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弑天 发表于 2015-6-26 15:46:24

超载车被交警追侧翻 死亡司机家属告交警索赔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骁鹏、实习生曹燕玲、通讯员卢思莹报道:惠州一交警在路面上追查泥头车时,后者冲红灯,撞上一辆小轿车,车上司机于水科当场死亡。死者家属随后起诉惠州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索要国家赔偿140多万元,一审法庭败诉后,家属上诉被受理。昨天,该案件二审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记者注意到,昨天惠州市交警部门的主要领导都没有出庭应诉,而是委派了法制办的人员出庭。
  据死者家属杨红利诉称,2013年12月28日晚上,泥头车司机杨超驾驶超载的泥头车从惠州惠博大道经过,往中信大桥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惠州市三环北路与文惠路口灯控处闯红灯行驶时,与相对方向在路口正常左转弯行驶的于水科驾驶的小轿车,即杨利红的丈夫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泥头车侧翻,车厢部位和车辆所装载的石头压扁小轿车,致小轿车司机于水科当场死亡。
  杨利红诉称,泥头车当时处于被巡逻交警追赶的状态,交警选择执法的地点为车流量较大的市区主干道,妨碍其他车辆,还有安全隐患。“交警在整个追缉过程中,严重违法超速,属于用危险方式执法,目的是逼停肇事车辆。”她强调,警车连续数十公里以亮警灯、使用高音喊话器的方式在追泥头车,并且曾经跟随泥头车压黄线绕行,“警车属于用违法行为制止另一违法行为。”
  在昨天的庭审中,死者家属当庭播放当时路面的监控视频,试图证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超速行为,家属方认为,事发民警对超载泥头车实行追缉执法不考虑公路安全,以“违法制违法”,是导致泥头车侧翻压死轿车司机的重要原因,“交警应在公路前方设堵,而不应去追超载车辆。”
  惠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反驳死者家属称,交警是依法执法,并没有原告所说的超速行为,并且回应,之所以没有在前方设堵是因为处在十字路段,交警无法准确判断违法超载车辆具体要开往的路线。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院并未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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