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5-8-12 05:30:12

法律系男生追求女同学2年未果 毕业前将其强奸

2015-08-11 21:24:28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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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高校法律系男生苦苦追求心仪女同学两年,但都没能打动对方芳心。临近毕业,该男生心有不甘,趁着女生早自习时间将其强奸,事后还发短信声称很懊悔。广州日报记者今日获悉,该男生因涉嫌强奸罪被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检方披露,李某是白云区一所高校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他苦苦追求同级女生刘某长达两年时间,却始终打动不了刘某。眼看着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了,李某心有不甘竟产生了强奸刘某的想法。由于两人认识时间较长又是同级学生,李某长期观察并掌握了刘某的活动轨迹。他知道刘某有早晨到教学楼306课室自习的习惯,于是抓住这一机会下手。

2015年6月28日早上7点左右,李某晨跑结束后到教学楼三楼走廊等候刘某。不久后,刘某从课室出来去洗手间时,李某上前假装正好碰到刘某,并跟刘某闲聊,降低她的警惕。等两人走到电梯口位置,当刘某要按电梯时,李某把刘某强行拉到电梯口旁边的310课室里并反锁大门。随后,李某抓住刘某实施亲吻但遭到刘某反抗大喊。无奈,刘某始终是女生,力气较小,挣脱不掉,此外由于是清晨而且课室位置较偏,附近没有其他人听到她的呼救。在此情况下,李某粗暴地对刘某进行了性侵犯。事后,李某迅速穿好衣服跑回宿舍。1个多小时后,李某还发短信给刘某对他的冲动行为表示懊悔,刘某收到短信后以此为证据,发信息将事件经过告知学校辅导老师并报警。事发当天,李某在学校内被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演员的自我修养 发表于 2015-8-12 08:39:56

这几年的法律课,白学了。

一点反侦察能力都没得。

费舍尔-斯密 发表于 2015-8-12 09:15:36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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