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妻子被强奸 作为丈夫怎样怎么做算正当防卫
2016-01-06 14:57:00 来源: 文化中国http://easyread.ph.126.net/WJGmjUJ3rfzpB0y2bW9MMQ==/7916654144290172221.jpg
目睹妻子被强奸 作为丈夫怎样怎么做算正当防卫深圳都市报讯 据温州商报消息,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拿菜刀砍死了施暴者。日前,该男子被判无期徒刑。田某,贵州人,去年,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出事后,他一直在逃,迫于清网行动等多方面压力,他最终选择了投案。”田某的辩护律师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让田某人生发生重大改变的,是9年前的一次遭遇。2006年2月份开始,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当年3月17日晚,张某趁田某出去散步,强暴了田某的妻子。当田某回到宿舍三楼门口时,听到宿舍里妻子大喊“不要、不要”。他从一旁窗户爬了进去,发现张某正压在妻子身上,张看到田某进来从床上下来。田某冲上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丈夫先是拿白酒瓶砸,后来,又拿菜刀,直至把对方砍倒在地,脖子砍了很大一个口子。”田某妻子说。浙江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田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对田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判决后,我问他要不要上诉,他最终没有选择上诉,案发后,他一直在逃,可能整个人精疲力竭了吧。”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处田某无期,而没有判得更低,主要考虑到田某杀害张某时,张某已停止对田某妻子侵犯,对田某妻子的威胁已消失。另一方面,田某对张某的民事赔偿也没有到位。
这么干就对了 “中国法治”没有礼义廉耻,法律党应该集体放逐 这种事没什么好说的我们称故意伤害致死,西方称谋杀,东南西北,干就对了 先打强奸犯,然后剪刀剪强奸犯的命根子,应该最多算是故意伤害,少判几年 最聪明的做法是按住嫌疑人 让老婆直接报案 现在的法律,呵呵,我觉得上层机构就是故意这样搞的,消磨你的勇气,看你敢见义勇为,看你敢正当防卫,判你个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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