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强奸20岁女大学生未遂 用榔头将其杀害
2016-01-25 22:49:48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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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4岁少年强奸女大学生未遂,用榔头将其杀害,只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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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1月25日讯为买一块手机电池,十堰市一名14岁初三男生入室抢劫,并将一名20岁女大学生杀死。记者今天获悉,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破获了这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张某的亲属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某今年20岁,十堰郧阳人,是武汉市某高职院校大三学生,学校放寒假不久前才回到家。1月19日下午,张某在送妹妹上学返家途中,被住在楼下的犯罪嫌疑人柯某尾随敲门入室,残忍地将其杀害。当天下午放学后,小妹妹见无人来接便自己回家。上楼时发现姐姐裸身躺在五楼平台与楼梯拐角处,满地是血,哭喊着跑下楼呼喊马路对面的家长,家长进入现场目睹惨状后立刻报警。接警后,茅箭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在确认被害人死亡后立即将警情通报茅箭刑侦大队。经细致勘查现场及调查走访,案发后4小时,民警于当日20时许在该小区12号楼2单元704室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归案。经查,柯某是十堰郧阳人,在某中学初三就读,年仅14岁。19日14时许,正愁无钱购买手机电池的柯某,发现与其住在同一单元601室的受害人张某独自一人回家,当即产生抢劫的念头。在尾随受害人张某回家并确定其独自一人后,柯某返回自己家中携带凶器到受害人家敲门,伺机入室抢劫。张某开门后,柯某持刀将其逼入室内实施抢劫,抢得200余元后又见色起意,威胁张某将其衣服脱下意欲强奸,中途因害怕留下证据又终止。因害怕张某下楼报警,柯某又从张某家中找出一把榔头追至楼梯间拐角处,用榔头猛击张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目前,案件在审,相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又要出来比赛了 这种人渣活着浪费空气 估计是长得比较壮的那种,否则一般14岁的男生独自很难犯下这种案子 威悉传奇 发表于 2016-1-26 09:36
估计是长得比较壮的那种,否则一般14岁的男生独自很难犯下这种案子
我侄女14岁时候,都长得快一米八了,当然女孩长得快,有的14岁的小孩照样长得比较成年化,到一米七几不成问题 这小孩也太可怕了吧,我14岁时性交都不一定会呢 按照目前的趋势,估计再过十几二十年,全世界都要把未成年人定义在12岁了。。。。囧 逝者RIP..... 另头强 发表于 2016-1-26 10:55
这小孩也太可怕了吧,我14岁时性交都不一定会呢
那是因为日本A片那时候还没有广泛传播,不然学两招 年满14周岁尼玛减轻处罚 网络时代的人渣,真没下限。网吧,手机,游戏,就这点追求都能杀人。。。不理解。没网络时候,这年纪杀人犯还都基本是出于内心冲动,现在连这个都退化了。 现在违法成本低,好人得不到保护,相反坏人做了坏事很快就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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