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13万汽车借给“友人” 索要时遭拒
2016-02-20 14:22:03 来源: 网易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前几天,也就是情人节那天,赵女士把车“借”给了认识半年的刘先生,说好,用完第二天就还车,可让她没想到是,这都过去了好几天,刘先生不但没还车,还说车不还了!去年11月份,赵女士打牌时结识了刘先生,之后打牌时,两人也见过几次面。赵女士说,14号那天刘先生向她借车时,自己没有多想,就将车借给了对方。没想到刘先生却说,要把车开到外地,不打算还了,而且还让赵女士写一份欠条。写完欠条才能把车还给赵女士。赵女士的三菱越野车,裸车13万多,是去年5月份贷款购买的。赵女士说,之前自己与刘先生之间并没有债务纠纷,借车时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现在自己是既着急又生气。19号上午,赵女士拔打了刘先生的电话。可没说几句,刘先生就挂断了电话。不过,听刘先生的意思,借车不还是与欠债有关。当着赵女士的面,记者再次拔打了刘先生的电话。刘先生说,赵女士的男友曾向他借过钱,迟迟没有还。14号,他找到对方要钱时,赵女士也在场,两人同意,刘先生把车先开走,还完钱再把车开回来。可赵女士说,男友与刘先生之间债务纠纷的事,她并不清楚,当天她只是同意把车借给刘先生,并没有说过这车是用来作抵押的。对此,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不能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赵女士是何原因把车借给他,那么赵女士就可以随时向刘先生索回车辆。如果刘先生拒绝返还,赵女士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赵女士可以提供车辆的行车证等材料证明车是自己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刘先生若扔不返还车辆,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另外,如果是赵女士的男友的确欠刘先生的钱,那么刘先生就应当向赵女士的男友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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