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6-2-28 11:05:00

云南4毒贩被执行死刑曾经枪杀一名缉毒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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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7日07:40        法制网-法制日报
  原标题:云南4毒贩被执行死刑曾经枪杀一名缉毒民警  本报昆明2月26日电 见习记者石飞通讯员刘明芳 今天10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勐海县勐遮人民法庭,对犯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被告人潘文以及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被告人晓打、廖发能、伍刚四人核准死刑裁定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云高刑终字第1063号维持第一审对4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2012年1月,潘文与邓双军合谋筹集资金从云南省购买毒品与枪支运往湖北省贩卖。潘文纠集伍刚、李书岗(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参与出资贩卖毒品。邓双军与被告人晓打、廖发能商定,由晓打与境外毒贩联系购买毒品与枪支,再由廖发能送与邓双军和潘文。2月20日,廖发能将毒品、手枪及子弹运往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交与邓双军。  2月23日18时许,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民警对正在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进行毒品交易的邓双军、潘文等人实施抓捕。民警柯占军(被害人)进入出租房,潘文、邓双军持枪向柯占军开枪射击,导致柯占军肝破裂并颅脑损伤而牺牲。随后,潘文、邓双军二人持枪逃跑,邓双军逃跑过程中开枪拒捕,致一名群众重伤,后被民警当场击毙。本案共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43215克。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本案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巨大,且在进行毒品犯罪中公然开枪拒捕,射杀公安民警,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宣判结束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4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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