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裤勒死1岁半女儿 继母一审被判15年
新浪新闻04-0412:22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因为1岁半的孩子不听话,继母王文(化名)用秋裤将孩子勒死。新京报记者4月4日上午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法院认定王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根据起诉,2015年12月13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王文因对继女小惠(化名)哭闹不满,先后使用黑色秋裤缠绕、双手扼压小惠颈部的方法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被查获归案。 次日王文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2017年3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1岁7个月的小惠是王文的继女,事发后,王文因处于怀孕期,被取保候审,哺乳期结束后警方将其刑事拘留。 事发前,王文和小惠相处刚4个多月,王文丈夫说,这是他和前妻的孩子,不怎么听继母的话,王文还打过孩子屁股。王文丈夫回忆,那天10点多,他正在工地干活,妻子打电话给他,说孩子叫了不答应,让他马上回家。他到家后得知孩子死亡。 在报案时,丈夫并不知道妻子究竟对孩子做了什么,希望公安机关查明孩子死因。后来王文才告诉他,那天喂孩子吃饭,孩子不听话闹了起来,她把秋裤缠在孩子脖子上想吓唬,秋裤一直缠在孩子脖子上,她(王文)就睡着了,等睡醒以后发现孩子不行了。 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未公开开庭审理。 其辩护人认为案发时王文怀孕,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文使用黑色保暖裤缠绕、双手扼压被害人颈部致幼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杀人的直接故意明显。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文有期徒刑15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王文赔偿小惠生母6万余元。编辑:王中新 艾峥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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