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出纳挪用千万公款打赏女主播
法治中国报道 2018-04-11 10:55:0826岁女出纳砸钱千万打赏女“主播”林某今年26岁,在上海一家装修公司做出纳。2017年年初,林某在“一直播”平台上喜欢上了一位人美声甜、唱校园民歌的女主播,开始给她打赏礼物。直播平台不定期举办各种“打榜”比赛,林某希望自己喜欢的主播排名靠前,于是省吃俭用将大把的钱往直播平台砸。她起初用的是自己的钱,然而随着打赏的金额越来越高,每个月的工资已不足以支撑毫无节制地打赏,她逐渐动起了挪用公司钱款的歪脑筋。凭借着自己平时工作能够接触公司财务的便利,林某开始向公司“小金库”伸出黑手。由于她和公司会计平时会相互借U盾,因此林某知道会计的U盾密码。她先使用自己保管的U盾制单,然后趁会计不在的时候私自拿会计放在抽屉里的U盾进行审核出钱,将公司账户的钱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后。林某越发肆无忌惮,一次又一次地挪用公司钱款在“一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给喜欢的主播打赏。她原本计划先“借用”公司的钱,日后有钱再补上,没想到窟窿越挖越大,小额逐渐累积成巨额,不知不觉就挪用了1000多万元。http://p3.pstatp.com/large/pgc-image/1523415296044b208ffbdd0女主播退还300万所得林某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力还款,她竟选择再次挪用近700万元用于理财和炒股,希望能赚钱将窟窿补上。2017年12月,公司领导发现林某挪用了公款,便找林某谈话,要求她将挪用的钱款补上。林某知道行迹败露,也不再寄希望于股票赚钱,将股票账户内的钱款悉数转出还给了公司。然而,打赏用掉的1000万不是小数目,林某无力偿还。她找到曾经打赏的女主播,希望对方能把钱归还自己,女主播最终将自己收到的300万元打赏还给林某。经普陀区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间,林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900余万元人民币,及其管理的保险箱内现金134万元人民币,均未在公司财务账面作记载,至案发尚有900万余元人民币无力归还公司。林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挪用的上述公司资金中,有670万元人民币被其用于个人炒股及理财,其余钱款均被其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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