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威胁残疾人沿街乞讨敛财 多人被批捕
网易新闻05-0408:13本报讯(陈博记者谢斌)利用人们对残疾人的恻隐之心,不法分子竟组织聋哑人沿街乞讨,来达到自己快速生财的目的。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某峰、某丽、某伟。2017年12月,青海省24岁男子老胡、22岁女子大梅指使小峰寻找聋哑残疾人为其乞讨牟利。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3月9日,某峰伙同某丽、某伟,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将琳琳等7名聋哑人(其中彬彬系未成年人)从青海原籍骗至西安,收缴7人的身份证、残疾证和手机,采取控制财物、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刚刚等人打着给聋哑人献爱心的旗号,在西安钟楼、鼓楼附近乞讨,每日将乞讨所得交由某峰、某丽进行管理,再由某峰将乞讨所得汇款给老胡、大梅。他们每天只给每名乞讨聋哑人10元生活费,稍有不从或者乞讨较少,就会遭到某峰、某丽、某伟的殴打、威胁,某峰还曾持刀以切掉手指威胁刚刚、彬彬等人,给他们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2018年3月15日,因琳琳不服从管理,某峰在大梅的授意下,乘坐出租车在西安市西郊一偏僻处将琳琳推下车遗弃。琳琳被救助后返回原籍,联系部分被害人家属报案。同年4月,某峰、某丽、某伟落网,并被检察机关迅速批捕。老胡、大梅被上网追逃。这是莲湖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检察官介绍,残疾人与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保护。犯罪嫌疑人某峰、某丽、某伟以暴力、胁迫方式组织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三秦都市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