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8-6-3 18:23:24

“杀熟”转战支付宝 男子连续盗取2万元

新浪新闻06-0317:08
原标题:“杀熟”转战支付宝 男子连续盗取2万元  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通讯员 王子旗 郝改霞 记者 万凌云)如今线上支付使用频繁,人们身上很少带着大量现金,这使得小偷的“职业发展”受到了限制。不过在使用线上支付手段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支付密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登录他人支付宝,连续“杀熟”盗窃的案件。  院方介绍,2016年下半年,男子吴某失业,成为无业游民,就在南京租住了一个小两居。吴某有个室友女子李某,平时有一些公共用品要买,李某便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吴某,让吴某在网上购买。  吴某在一次购买物品时,发现李某的“蚂蚁借呗”里有1万5千元的额度,便起了贼心。随后,分两次将钱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里。期间,虽然吴某不知道支付宝密码,但是手机在手,吴某便通过“忘记密码”的操作步骤,将密码修改。  事后,吴某再告知李某她的支付宝账号在别处登录了,李某也没有在意,只是又改了一下密码。几天后,李某发现蚂蚁借呗里的两笔借款记录,心中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质问吴某。  吴某则说会尽快归还,但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半年后,2017年5月,找到工作的吴某又开始作案,这次将目标放在了同事身上。由于两人平时住在一个宿舍,关系较好,赵某将自己的支付密码告诉了吴某,同时经常让吴某帮助自己用支付宝付钱。  这次方便了,连密码也不用改了。有了上一次的甜头,吴某更加肆无忌惮,将赵某账户内的近5000元,又一次转到了自己的账户里。  2018年3月,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庭上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由于吴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句容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结合此案,法官提醒,线上支付给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在使用密码支付时一定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手机也不应随意借给别人使用,以免财产损失。编辑:乔金玲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8-6-3 18:26:18

西游记有一句台词,忘记了,就是祸起观音院那一集,具体是唐僧教育孙悟空,好像是尊贵之物不可示于贪婪之人,自己微信,支付宝多少钱,密码之类最好别让什么朋友,同事看见……这年头防火防盗防朋友…讲真的,你家里什么都有,交什么朋友,个人不喜欢交朋友,你想请人吃饭,知根知底的家人不行,有事帮忙,家人不行,当然我说的是本地人……对于某些什么都没有外人还是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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