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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拒绝公开“微笑局长”杨达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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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2-10-3 08: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10-03 02:09:12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35018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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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政府拒公开杨达才工资
新京报讯  昨日,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方辉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寄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拒绝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陕安监局局长期间的工资收入信息。
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
许方辉昨日向媒体出示的扫描件显示,这封告知书于9月30日上午从陕西省寄出。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随函附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本,感谢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
许方辉9月下旬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工资,他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秋节当天不忘寄送告知书,首次对‘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作出回应,充分说明他们对公众诉求的高度关注”,但告知书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却未依法说明不予告知的理由,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许方辉说,他将在国庆期间仔细研究后,决定后续是否做出进一步行动,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许方辉说,他还同时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寄送了同样的申请,均已签收。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9月27日短信告知“申请已经受理,答复文书于9月27日挂号寄出,请注意查收”外,尚未得到其他回应。
此前一学生申请也被拒
9月1日,湖北大学生刘艳峰致函陕西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申请公开因在延安特大车祸“微笑”,并陷入“名表门”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工资信息。
9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给刘艳峰回函,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称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称,杨达才严重违纪,决定撤销其全部职务。
(本文来源:新京报 ) 责任编辑:NN015

aohan 发表于 2012-10-3 12: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回应了,太不威武了
应该无视的。
文秘辛苦了,晚上忙完白天还得想措辞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3: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坐等施瓦布神马的前来辟谣
权威2号 发表于 2012-10-3 15:0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逼真他妈过分,人家赚多少凭什么告诉你呢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2-10-3 15: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威2号 发表于 2012-10-3 15:04
这帮逼真他妈过分,人家赚多少凭什么告诉你呢

工资条以外的收入老百姓当然关心……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威2号 发表于 2012-10-3 15:04
这帮逼真他妈过分,人家赚多少凭什么告诉你呢

这话你去美国喊喊,看看得背拍成什么样。。。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误导性太强了,一屌丝写个信就得公开人家的收入?我相信任何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都不会这么不尊重员工隐私吧。
至少人家回应的没错,心里有没有鬼那得另说。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30
标题误导性太强了,一屌丝写个信就得公开人家的收入?我相信任何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都不会这么不尊重员工隐 ...

哥们,政府和企业是两码事,你企业的钱是自己经营赚出来的
政府的钱是纳税人交上去的,纳税人自然有权利知道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是全世界通用的规则
举个例子,政府就好比上市公司,每个纳税人都是其中的股东
任何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东,哪怕再小,都有权力了解公司的各方面信息和财务报表
所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必须披露,要不然要审计师做什么???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36
哥们,政府和企业是两码事,你企业的钱是自己经营赚出来的
政府的钱是纳税人交上去的,纳税人自然有权利 ...

那你的客户要求你公开你合伙人的分红,你会怎么看他,人家可是你的衣食父母,比什么纳税人可直接多了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17
这话你去美国喊喊,看看得背拍成什么样。。。

美国咋了,美国媒体不也是收钱办事的主
区别只是掏钱的不是一拨人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步步的,能公布公布职工薪酬、办公费用的总数(三公费用),算是进步啦,起点太低咱得给人点时间。
回到这贴的主题,屌丝的要求确实是过了[s:57]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43
那你的客户要求你公开你合伙人的分红,你会怎么看他,人家可是你的衣食父母,比什么纳税人可直接多了

不好意思,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上市公司,客户不是我们的股东,你的类比完全不合逻辑
客户跟我们的关系,就好比天朝和美国的关系,互相收钱,互惠互利而已,没有任何所有权上的关系
马上要考CPA了,好好看书吧,貌似你的经济法水平不过关。。。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5:45
美国咋了,美国媒体不也是收钱办事的主
区别只是掏钱的不是一拨人

美国宪法规定,政府官员收入和财产必须公开。。。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6: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0-3 15:54
不好意思,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上市公司,客户不是我们的股东,你的类比完全不合逻辑
客户跟我们的关系,就 ...

哈哈,那咱讲讲经济法,你翻翻书啊,股东也没查阅账簿的权利,只有申请权。既然是申请,上市公司就能够拒绝。你股东行使权利也得尊重上市公司的法人人格,掏了钱就是爹的思维要不得。
这个纳税人的概念,首先我觉得孔庆东那套是扯淡,我纳税我光荣,由得着斯文禽兽爆粗口么。但纳税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公民的法定义务,你纳税那是行使义务,不是对国家的投资,不能无限制的放大公民权利到不把在政府工作的纳税人当人。
再说了,即便公布了又能怎样,这也不是他贪污腐败的直接证据,那胖子大不了说自己买表的钱是捐精捐来的,你又能咋样
Selan 发表于 2012-10-4 14: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天魔王 发表于 2012-10-3 16:10
哈哈,那咱讲讲经济法,你翻翻书啊,股东也没查阅账簿的权利,只有申请权。既然是申请,上市公司就能够拒 ...

就说去澳门赌场玩了一圈赢钱买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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