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找回密码
 加入联盟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重庆小女孩电梯内摔打1岁半男童 疑从25楼将其抛下

[复制链接]
IloveBayern 发表于 2013-12-5 17: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3-12-5 17: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彪悍的小女孩,父母怎么教的!
cheungjf79 发表于 2013-12-5 17: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觉得这根父母或监护人的教育和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因为父母 或监护人是离孩子最近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我曾经亲耳听到一个5岁的孩子说“我一定弄死你,我不弄死你我随你姓”这类的话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说?肯定是周围的人经常在他面前说类似的话他才会学到。


http://go.cqmmgo.com/forum-152-thread-174991385792868036-1-1.html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2-5 17: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岁看老,长大了也是杀人犯。
锥子 发表于 2013-12-5 17: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10岁的小女孩,远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 她会被判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她不需要去服刑....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2-5 18: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锥子 发表于 2013-12-5 17:57
10岁的小女孩,远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 她会被判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她不需要去服刑....

合着未成年人杀人犯罪就没得事吗,这就是未成年保护?那谁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becker 发表于 2013-12-5 19: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宝宝的家人怕是得疯掉,心肝似的养着,才一岁却遭遇这样的事情。
这小女孩太可怕,这么小就心理变态了?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2-5 19: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小女孩,长大能好到哪里去,记得我曾经在生活馆转发一篇弟弟为了某样东西杀了姐姐,只是未成年,由父母监管,这种小孩连自己亲姐姐都杀,过去讲小孩杀鸡杀鸭的,过早接触血腥,对心理发育不好,我不晓得杀了亲姐姐的小孩,究竟凭什么保护?法盲,求解。
锥子 发表于 2013-12-6 02: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2-5 18:39
合着未成年人杀人犯罪就没得事吗,这就是未成年保护?那谁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不是说未成年人就没事,是未满14周岁的人没事。

现在儿童的心理年龄的发育时间已经比制定法律的时候早熟了很多,所以很多人都提议修改法律,降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降低1-2岁是可能的, 不可能降到10岁。

欧美的法律也是这样的,以前美国有个经典案例是一个8岁的男孩用石头砸死了自己2岁的弟弟,也同样不承担刑事责任。

10岁的杀人担刑责的话,9岁承担不承担? 8岁承担不承担? 4岁呢?  总归要有一个不承担刑责的年龄的...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3-12-6 09: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锥子 发表于 2013-12-5 17:57
10岁的小女孩,远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 她会被判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她不需要去服刑....

不会立案,罪名都不成立。因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不过这小女孩已经具备了杀手具备的一切素质。绝非临时起意杀害男婴。
1、电梯上抱起男婴说明已经事先有所计划,因为不可能在电梯关门一刹那才有杀人的想法。
2、还能冷静欺骗男婴的奶奶,并且转移了奶奶的视线。
3、事后说自己是逗男婴玩,是男婴自己跌落,排除了自己故意杀人的预谋。
4、事后逃亡新疆,至今警方仍没有将其返送事发当地。
太厉害了,我就纳闷,一岁半的小孩从25楼掉下来早就摔成肉泥了,怎么会是颅骨骨折。我想可能并不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另外电梯从1楼到25楼也就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小女孩完成了上楼——开门——沙发上殴打男婴-——逗玩——掉楼——出门——支走奶奶。
唯一的解释可能是另有他人,配合小女孩完成了所有的行为。
锥子 发表于 2013-12-6 13: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kun686 发表于 2013-12-6 09:43
不会立案,罪名都不成立。因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不过这小女孩已经具备了杀手具备的一切素质。绝非临时 ...

法律就是这样,14岁以下不负刑责就是不负刑责,不能说这个孩子情有可原可以不负责,那个就是罪大恶极需要负责....

10岁的小孩杀人基本上在正常的国家都不可能真关监狱里面,最多是送到一些专门的学校什么的...
SS2 发表于 2013-12-6 22: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岁定八十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8 09:36 , Processed in 0.025439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