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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猴子自拍不拥有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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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6-1-8 13: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1-08 09:2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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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美国媒体报道,还记得那只咧嘴大笑的著名猕猴吗?旧金山联邦法庭地区法官威廉姆·奥瑞克日前宣布,这只猕猴不能拥有自己照片的版权。

  威廉姆说,尽管国会和总统可以将法律保护扩大到动物的范围,但是并没有包括版权法。

  2011年,英国摄影师大卫·史莱特前往苏拉威岛时,一只猕猴使用他的相机拍下了一张自拍。史莱特随后将这张照片传上网后便爆红,也随即引发了版权争议。维基百科表示,这张照片应该属于猕猴,因为那只猕猴才是拍照者。

  这起诉讼去年由善待动物组织发起,要求法院命令允许PETA代表这只猕猴管理这张照片的收益。这张照片里的猕猴是6岁的Naruto,和其它黑冠猕猴一起生活在印尼的苏拉威岛。

  PETA起诉斯莱特和其位于旧金山的出版公司,当时这家公司出版了一本野生动物书籍,其中用了这张猴子自拍照。

  (原标题:猴子拿走相机自拍肖像权属谁?美国法官没判给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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