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男子挟持前女友开房 并强行发生多次性关系
【男子挟持前女友开房】刘万春、易义东、记者周再奔报道:男子彭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后王某某提出分手,但彭某某心不甘情不愿地依旧纠缠被害人。某日,彭某某电话联系被害人无果,恼羞成怒,竟爬窗入室采用极端手段挟持被害人去开房,并强行发生多次性关系。1月14日,记者获悉,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
据了解,彭某某与王某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彭某某仍多次纠缠王某某。2015年4月3日凌晨1时许,彭某某来到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王某某工作的某理发店,在电话联系王某某未果的情况下,爬窗进入该理发店楼上员工宿舍,强行将王某某从宿舍带到袁州区文体路第八小学对面的某宾馆305房间。
期间,彭某某使用剃须刀及碎玻璃瓶威胁王某某,强行与王某某发生多次性关系。同日下午15时许,在王某某同事电话催促其上班的情况下,彭某某方才让王某某离开。
法庭上,被告人彭某某如实供述了那天晚上至次日清晨,他如何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行与被害人王某某多次发生性关系的全过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多次与被害人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彭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一审法院近日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www.gerfans.cn)。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文地址: https://bbs.gerfans.cn/thread-425065-1-1.html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15 17:19 , Processed in 0.024647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