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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陷阱”伴随春招大潮 南京警方:须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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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7-2-27 2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13.3333px]南报网 [size=13.3333px]2017-02-27 19:37“招聘陷阱” 伴随春招大潮
警方提示:招聘者须擦亮眼睛
南报网讯 (记者 朱静 通讯员 栖文轩)春节过后,一年一度的春季招聘逐渐拉开大幕,各地企业纷纷开展春季招工活动。而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看似诱人的“高薪水、低门槛”条件进行不法招工,等到求职者有所察觉,再去找所谓的“中介公司”、“征聘公司”时,对方早已人去楼空。今日(2月27日),栖霞警方对外发布提示,招聘者须擦亮眼睛。
诈骗手段一:因招聘信息泄露,骗子冒充征聘公司领导实施诈骗
周某去年刚大学毕业,2月19日,周某在参加完一家公司的面试后被通知回家等候结果。22日,周某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来电,对方自称是该公司人事处负责人,表示周某已通过面试但需向公司账户汇入 3000元职位保证金后才能顺利入职。周某听后深信不疑,便向其账户汇入该笔款项,男子确认收款后让周某继续等待公司通知,几天后周某接到真正征聘公司的录用电话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诈骗手段二:虚假征聘公司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巧立名目实施诈骗
2016年底,小张辞掉了老家的工作来宁寻找新的岗位。今年1月18日,小张在网上无意浏览到一家公司正在招聘的信息便投放了简历,而后对方与小张联系,在其所谓的“办公场所”进行了面试。由于亲眼目睹公司办公情况,故小张对该公司十分信任,并对职位也很满意。之后对方以“服装费”、“新入职员工培训费”、“保险费”为由,收取了小张3000元。可当小张再与对方联系时,对方已处于关机状态,来到所谓的“办公场所”才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
去年5月11、12日,栖霞公安分局分别接到两起报警,都称自己应聘工作遭受诈骗。两位报警人黄某和徐某称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船员招工广告,应聘地点在栖霞区迈皋桥某公寓楼内。在该公寓某房间内,对方以交“介绍费”和“保证金”为由向两人分别收取了6800元和11280元现金。后黄某和徐某分别前来该公寓再次寻找中介负责人时,对方已不见踪影。
诈骗手段三:找硬关系招工陷阱
诈骗分子谎称自己关系广,办事能力强,能够为求职者打通各路关系帮助其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在吹嘘完自己的人际能力之后,往往应聘者会由于求职心切而对骗子的“神通广大”感到深信不疑,此时诈骗分子再以花钱打点的名义向求职者骗取钱财,实施诈骗。
诈骗手段四:传销陷阱
在这类诈骗手段中,用人企业先以高薪诱惑求职者上门应聘,当求职者被骗至异地后,用人企业就要求求职者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向他们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从而使求职者一步步误入传销的深渊。
警方提示:春招大潮骗子行骗招数多,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要多一个心眼,在面对各类索要钱财物品的情况时,一定要提高个人警觉,加强防范;遇到自称是中介公司或用人单位时,可通过工商行政网站、红盾网查验对方是否为正规公司,是否有合法资质;勿将自己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重要证件轻易交给招聘者,切勿盲目听从他人口中所说的外地招工并跟随前去。(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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