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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豪门状告FIFA索赔8.6亿 免费用国脚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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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06-3-22 11: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BR>2006-03-22 09:40:57 消息来源:东方网  作者:俞炯  <BR>  <BR>    比利时小城沙勒鲁瓦的经济法庭一下子成为了全世界足球人士最最关注的焦点,因为在这里开庭的一宗经济索赔案件可能诞生又一个颠覆世界足坛传统秩序的博斯曼式的法案。</P>
<>  比利时的沙勒鲁瓦俱乐部因为一名主力球员在参加国家队比赛时严重受伤而影响了俱乐部的成绩,因此将国际足联告上了法庭,要求经济赔偿。 </P>
<>  由18家欧洲豪门俱乐部组成的G14集团很快决定插手此事,和沙勒鲁瓦俱乐部一起成为了原告。在今晨的法庭陈述上,G14甚至提出了国际足联应该向他们赔偿过去10年各俱乐部国脚被国家队免费使用的经济损失,一共是惊人的8.6亿欧元。</P>
<>  “如果让G14胜诉,国家队将彻底成为历史名词。”这是欧足联外联主管加拉德在开庭前的警告。</P>
<>  事件回放</P>
<>  小官司变成大案件</P>
<>  如果这是又一个"博斯曼式法案",那么它更准确的名字应该是"奥尔摩斯法案"。因为故事就发生在一位名叫奥尔摩斯的摩洛哥球员身上。</P>
<>  2004年11月,奥尔摩斯在摩洛哥和布基纳法索的一场国家队友谊赛中身受重伤,结果整整休养了8个月。奥尔摩斯所在的比利时沙勒鲁瓦俱乐部认为,奥尔摩斯的受伤直接影响到了俱乐部当年的成绩,实力不俗的他们最终只能名列比甲联赛第五,无缘冠军杯;另一方面,奥尔摩斯不能参赛,沙勒鲁瓦俱乐部还得支付他8个月的薪水,这对一个收入微薄的小俱乐部而言很难承受。因此沙勒鲁瓦俱乐部希望能够得到摩洛哥足协40万欧元的经济赔偿,结果遭到了拒绝。去年5月份,沙勒鲁瓦俱乐部索性在比利时当地法院起诉国际足联,要求制定有关俱乐部可以获得国脚参加国家队比赛受伤补偿的规则。</P>
<>  不过在去年9月份之前,这个小官司几乎没有人关注,但当代表着欧洲豪门俱乐部利益的G14开始介入,这个官司就彻底被搞大了。因为沙勒鲁瓦俱乐部算是说出了豪门的心声,这样的一种要求也正是拥有诸多国脚的G14所一直呼吁的。因此他们也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到这次诉讼中。</P>
<>  为了这场可能改变世界足坛的官司,G14一开始倾尽全力,甚至不惜放弃脱离欧足联另组"欧洲超级联赛"的计划。这一次他们志在必得,也决心要再弄出一个让他们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奥尔摩斯法案"出来。</P>
<P>  巨额赔偿--10年8.6亿欧元</P>
<P>  和之前沙勒鲁瓦俱乐部想要的40万欧元相比,在开庭后G14一开口就提出的8.6亿欧元赔偿金的确引起了巨大的震动。</P>
<P>  G14表示国际足联现行的关于国家队使用各俱乐部国脚的规则是违背欧洲宪法的。他们的律师杰路易斯·杜彭特在法庭上说,国际足联完全应该给那些拥有国脚的俱乐部补偿损失,而且无论球员在国家队比赛期间是否受伤,他所在的俱乐部都应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当然受伤后造成的损失将另外计算。</P>
<P>  "G14的要求是国际足联赔偿18家成员俱乐部8.6亿欧元,来弥补过去十年国家队赛事对于他们球员造成伤病而无法为支付了薪水的俱乐部上场比赛带来的损失。"杜彭特提出了G14的诉讼请求。</P>
<P>  早在G14成立伊始,它与国际足联的矛盾就一直存在。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国家队有权征召任何本国球员参加国家队比赛,而且正式比赛和友谊赛都不例外。对此,这些国脚们所属的俱乐部却得不到任何来自国际足联或国家队的经济补偿,即使他们在比赛中受了伤也得不到一分钱,这让拥有众多国脚、但又将商业利益放在第一位的G14各家豪门俱乐部颇为不满,并且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了他们的怨言。这次的沙勒鲁瓦俱乐部起诉案只是一个G14向国际足联正式发难的导火索。</P>
<P>  当然商业利益最大化的G14还把手伸到了国际足联主办的像世界杯这样的洲际大赛上。目前洲际大赛收入的75%被国际足联下放到各国足协,贡献了众多国脚的俱乐部现在也要求分得一杯羹。"今夏的德国世界杯将会产生25亿欧元左右的收入。"杜彭特补充说道,"但是没有一个子儿会回报到提供了如此这么多优秀球星的各家俱乐部。这是不公平的现象。"</P>
<P>  作为被告,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就此事的评论非常激动,他表示这完全是"胡扯","俱乐部要赔偿,应该找国家队而不是国际足联。如果我们把从世界杯、欧洲杯、非洲杯这些比赛中获得的收益分给那些俱乐部,后果只有一个:足球将在不久后消亡。用不了几天,这些钱就会流到那些球员和经纪人手中,富的俱乐部会更富,小俱乐部则会更加举步维艰。"</P>
<P>  深远影响--国际足联岌岌可危</P>
<P>  和"博斯曼法案"通过后给世界足坛转会秩序带来颠覆性变革一样,一旦"奥尔摩斯法案"成为现实,那么就像国际足联高层担心的那样,国家队的末日就要到来了。</P>
<P>  而正是靠着主办洲际大赛,管理各国足协和各国国家队来获得资金和维持权威的国际足联,在国家队末日到来的时候,他们自己的末日也就不远了。对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而言,这同样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时刻:一旦国家队向俱乐部支付征召球员的费用,以国际足联为首的足球统治阶级依靠大赛攫取暴利的时代就将彻底结束。到那个时候,足球世界的统治者将是G14为首的豪门俱乐部和他们的规则。</P>
<P>  尽管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斥责起诉是"无理取闹",但按照欧盟劳工法,与俱乐部存在雇用关系的球员与国家队并没有任何商业关系。因此,俱乐部有权向国家队索要可能造成他们经济损失的相应赔偿。G14正是对这一点充满信心,才全力支持沙勒鲁瓦对抗国际足联。即使这次在比利时败诉,他们也能继续向卢森堡的欧洲法院申诉。</P>
<P>  附:G14组织18个成员俱乐部</P>
<P>  皇马(西班牙)、AC米兰(意大利)、阿贾克斯(荷兰)、利物浦(英格兰)、尤文图斯(意大利)、国际米兰(意大利)、拜仁慕尼黑(德国)、多特蒙德(德国)、曼联(英格兰)、埃因霍温(荷兰)、巴塞罗那(西班牙)、波尔图(葡萄牙)、马赛(法国)、巴黎-圣日尔曼(法国)、里昂(法国)、勒沃库森(德国)、阿森纳(英格兰)、瓦伦西亚(西班牙)</P>
lulu020713 发表于 2006-3-22 15: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球员的反应如何……
ALLEMAGNE 发表于 2006-3-22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G14和国际足联都是想多拿钱,把球迷扔一边去了.</P>
多特猛男 发表于 2006-3-23 2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见识,顶
CRUZ1900 发表于 2006-3-23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足协不是从07年起开始给俱乐部钱了吗</P>
<>好像是一人一场26000欧元呢</P>
<>价格不菲</P>
超级大菠萝 发表于 2006-3-23 2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8.6亿,这帮哥们可真不少要呀。。。。。。
ahming 发表于 2006-3-24 1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拜仁租借<FONT color=#f70968><STRONG><EM><U>德国公民</U></EM></STRONG></FONT>BALLACK为他们服务得向德国政府交多少钱?
Markus 发表于 2006-3-26 0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拜仁是雇佣而不是租借,并且按照合约付给了巴拉克薪水和奖金,性质完全不同。倒是一些国家队不负担薪水不说,还频繁征调球员去打什么友谊赛,商业赛赚外快。这才是真正值得检讨的。</P>
<>谁让前一阵子布拉特大放厥词说什么要削减各国联赛规模,G14的能量绝对比他大。估计这桩官司最后不会有什么大波浪,基本上属于G14的警告和威胁。不过现在ECL水平明显比FIFA的WC要高。</P>
ahming 发表于 2006-3-26 23: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开个玩笑,何必如此较真</P>
<>个人认为不现实,正如你所说的,只不过是警告.</P>
<>国家的利益至高无上,联赛成立的目的就是提高本国足球水平,为祖国赢得荣耀(一切体育都是如此)</P>
<>如果如G14那样,联赛就失去其初衷了,那么大可以全球性的取消外援限制,就象NBA那样,岂不是很好?</P>
<>战争的时候国家征兵入伍,只听说给家属照顾,没听说给军人所在的单位发钱的,即使那破坏了工厂的生产力</P>
<>你说国家不给薪水,但国家把球员养大,球员如何报答?民族问题,懒的说</P>
<>\"倒是一些国家队不负担薪水不说,还频繁征调球员去打什么友谊赛,商业赛赚外快。这才是真正值得检讨的。\"幼稚至极.</P>
<>这话也太冲动了吧,商业赛赚的钱给国家,有什么不应该的?</P>
<>其他的话还是蛮赞同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6 23:59:29编辑过]
ahming 发表于 2006-3-26 2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G14和博斯曼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无理取闹</P>
<>一个是有法律依据</P>
Markus 发表于 2006-3-27 0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足球是战争吗?危急民族存亡?足球最了不起也是体育事业,拿战争来类比实在不恰当,不要偷换概念哦!<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1.gif\" /></P>
<>像WC这样的重大赛事征调球员没话可说,但是打商业赛国家队赚钱,俱乐部付薪水,这合法吗?</P>
<>说穿了一个国家的足协地位在高,代表的也仅仅是足球领域。动不动就上升到民族利益的高度,是否有这个必要呢?</P>
<>呵呵,其实我们说什么都是白搭,我们的意见交锋的再火爆,也是帮别人炒作而已。不过希望就事论事,不要用“幼稚至极”这样的字眼人生攻击。这往往是导火索啊!<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5.gif\" /></P>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06-3-31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该赔的,这个损失可以由俱乐部,国家队和国际足连三方共同承担,如果光要俱乐部承担损失,那俱乐部确实冤枉了.
czzk 发表于 2006-3-31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8.6亿欧元 我十年的收入 天啊
AriesChu 发表于 2006-4-1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队招人又不是强制性的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06-4-1 1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强制性的胜似强制性,你想想如果在大赛或者是商业比赛中,大牌不来参加那会有多少人去看,所以主力不去是不行的,本来可以休息都不行,在这期间受伤难道不是国家队有责任吗?毕竟钱,工资是俱乐部给的,但为国家效力也是应该的,所以这个受伤的责任就应该由三方共同承担,这也才能显示公平原则。
AriesChu 发表于 2006-4-1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没有梦的白</I>在2006-4-1 12:33:00的发言:</B><BR>不是强制性的胜似强制性,你想想如果在大赛或者是商业比赛中,大牌不来参加那会有多少人去看,所以主力不去是不行的,本来可以休息都不行,在这期间受伤难道不是国家队有责任吗?毕竟钱,工资是俱乐部给的,但为国家效力也是应该的,所以这个受伤的责任就应该由三方共同承担,这也才能显示公平原则。</DIV>
<>哈
<>那在俱乐部挂了国家队也能问俱乐部讨钱了?</P>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06-4-1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明白一点,我说了钱和工资是俱乐部出的,而在国家队的时候好象,至少工资不多,主要的工资还是俱乐部出的,而且俱乐部是带经营性质的,当然是在他那里受伤就是他自己负责了,但在国家对不一样,你叫在代表国家队打比赛的时候所有的工资由国家出那受伤同样的也是三方共同承担。问题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说了代表国家对比赛也是应该的,但如果受伤特别是主力的受伤会给俱乐部带来很大是损失,难道不该陪点吗?理想的比例是国家陪10%,国界足联配20%,俱乐部承担70%的大部分损失。
AriesChu 发表于 2006-4-2 15: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员可以拒绝国家队召唤阿</P>
<>没法律规定球员不得拒绝国家队</P>
<>好比甲约乙出去玩乙挂了,乙的单位还找甲要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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