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这周末去旅游了 没上论坛 今天一来发现这里争议很大 特在此说明
我的真名叫高琰 我的家乡在南京 这篇文章是我于XX年(当时写文如麻 作为几个杂志的专职编辑 我实在记不清楚年份 但请喜欢挖坟的同志帮我查查~)的时候发表于西祠胡同的文章
我在西祠胡同的ID为 琰 ID 号: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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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岁,就做了几个杂志的专职编辑?那些杂志社这么大胆,敢明目张胆地雇佣童工?
回 59楼(巴伐州州长) 的帖子
确实没可能每个人都喜欢,但是很多东西,只要有人喜欢,就有人引用 我只想证明这个文章是我写的就这么简单
附带出这么多疑问 其中不乏几个斑竹对我个人经历的疑问和贬低
我真是无语 楼主 其实你说你是在写小说我就信你了的 我不想对自己的经历做一个解释
我只想问一句这个文章到底怎么算 请问下几位斑竹的意见 16岁做专职编辑!我只有疑问!没有贬低!
谁贬低16岁的专职编辑我跟谁急!!!!!有本事你15岁做个专职编辑去!!!!!!! 引用第64楼花痴小巴迷于2010-05-17 12:13发表的 :
楼主 其实你说你是在写小说我就信你了的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文学创作难道必须是真实的? 引用第67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2:14发表的 :
文学创作难道必须是真实的?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这个绝对不必须!! 请几位斑竹不要老是纠结于我的经历和某句话
我发这个帖就是想求得你们的认同 关于这个文章的原创性
请不要跑题好吗 别太较真了。 几位斑竹可以质疑我的经历 可以拿出我说的话进行点评
这些都没有问题 玩文字游戏在网络论坛里可以一直玩几年都不会有结果
可是作为我发帖的目的:证明这个文章是原创
我只想再次请求斑竹 这个文章怎么算 你们的意见是什么 楼主!我认同你!!!
谁说你这不是优秀作品原创文章我以后都不在QQ上理她!!! 引用第72楼花痴小巴迷于2010-05-17 12:22发表的 :
楼主!我认同你!!!
谁说你这不是优秀作品原创文章我以后都不在QQ上理她!!!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斑竹请你不要赌气 我真不是赌气。。。
最多算是委曲求全 此文还没用到什么商业或者其他用途,不是原创又何妨
不过我相信是州长做的。
花巴,好女孩,何必太较真。 。。。。 我没有让斑竹把我的文章加亮 和提前操作
我只是针对抽烟的女孩 这个文章是否是原创 上午和版主讨论
我委屈您什么了。。。 引用第75楼superkroos于2010-05-17 12:26发表的 :
此文还没用到什么商业或者其他用途,不是原创又何妨
不过我相信是州长做的。
花巴,好女孩,何必太较真。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我都及时改正了你还教育我
难道我得发帖检讨道歉? 引用第76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2:28发表的 :
。。。。 我没有让斑竹把我的文章加亮 和提前操作
我只是针对抽烟的女孩 这个文章是否是原创 上午和版主讨论
我委屈您什么了。。。
....... http://www.gerfans.cn/bbs/p_w_picpath/back.gif
你确实没有 但对好文章进行奖励是我们版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不是挂名不做事的
就像大家发帖 好文章不用要求 我们都会给精华的 我错了,亲爱的小巴迷别生气